▲台中市少年隊昨日遭檢調搜索,帶回2名偵查佐。(圖/記者鄧木卿攝)
記者許權毅、鄧木卿/台中報導
台中市警局少年隊昨日突然遭檢調單位搜索,田姓偵查佐、張姓偵查佐並被專案人員帶回偵訊,專案小組同時也對2人住家進行搜索。專案人員蒐證發現,2員警涉嫌詐領「刑事辦案工作費」,並利用偵辦案件機會,浮報、虛報器材費用之不實發票,據以向市府詐領金錢。
據了解,該案已經由檢調蒐證多月,少年隊內原負責器材員警被調職,後由別單位員警來接手業務,卻只要是小額預算的器材就不透過招標方式進行,指定給固定器材,遭人檢舉,檢調蒐證後決定在昨日進行搜索。
2人移送台中地檢署複訊後,依照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刑法第214條公務員登載不實、第215條業務登載不實及違反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等罪嫌重大,分別諭知田姓被告10萬、張姓被告10萬交保,洪姓業者和黃姓業者,則分別被以6萬及3萬交保候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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