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藥你才會幫我口交」渣男性侵女友 賠8百萬和解不成...重判9年

▲桃園市吳姓男子前年1月間邀約女友至台北遊玩,晚間趁借宿桃園友人住處時,強扣手機不讓與家人連絡,還趁機硬上性侵得逞,後來因細故與友人持棍棒毆打女友成傷。(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台北男子下藥性侵女友,被法院處9年徒刑。(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郭玗潔/台北報導

台北王姓男子把熱戀中的女友小雅(化名)帶到摩鐵過夜,對她下藥性侵得逞。案發後王男得知小雅報警,竟辯稱「下藥妳才會幫我口交」,並表示願意賠償800萬換和解撤告,但小雅不滿二度遭王下藥性侵,堅決交給法院判決。台北地院審理,依犯加重強制性交罪,將王重判9年徒刑。

判決指出,王男在2020年4月4日時,約女友小雅到酒吧喝酒,並在凌晨3點半一同到信義區旅館投宿。王男趁小雅先去浴室洗澡時,預先倒好啤酒,並在小雅的酒內摻入FM2,將酒遞給洗完澡的小雅,見她喝了一口察覺有異,王就伸手托著杯底督促她再喝一大口,小雅灌了兩口酒就陷入昏迷,遭王男性侵得逞。小雅直到當天晚上7點才清醒,立即報警處理。

全案審理時,王男辯稱兩人當時是男女朋友關係,每次出去都會發生性行為,當時小雅雖然有酒意但意識清楚,兩人是合意性交。

小雅則證稱,「我在警局打電話跟王男聯絡……我有問王男為何下藥,王男說因為下藥,我才會幫他口交」,並拿出兩人訊息為證,內容為案發隔日王男懇求她「我們談金額補償和解好嗎,這關係到一個人的人生,我求求妳」,並提出100萬和解金,小雅則氣憤回應「這是你第2次對我下藥。你沒想過這兩次下藥對我造成什麼傷害嗎?」王男見小雅不肯原諒,不斷打語音電話、傳送訊息道歉求情,甚至將賠償金額陸續提高到500萬、800萬元,小雅仍堅持提告。

法官認為,小雅到醫院驗出曾施用FM2,也在下體也驗出王男DNA。而她進旅館前精神狀態正常,清醒後立即報警,並由警察陪同驗傷、作筆錄,因此使用FM2的期間只可能在旅館內,可見在和王男同宿時遭他下藥,且兩人在案發前互動良好,和一般熱戀情侶無異,她沒有誣告王男的動機,判王男犯行屬實,審酌他案發時自己開公司,收入10至20萬元,尚未賠償受害人等情,依犯加重強制性交罪,處9年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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