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邱姓男子曾犯6次公共危險罪,2022年6月執行完畢出監,沒想到隔年10月他又在飲用高粱酒及補藥酒之後騎車上路,途中因行車違規被警員攔查,進而被抓包酒駕。台南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認定邱男為酒駕累犯,依法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
▲邱男出監1年多又因酒駕被抓。(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邱男曾觸犯6次公共危險罪,最近1次是在2021年間,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確定,並在2022年6月間因縮刑期滿執行完畢出監。
然而,邱男出監之後仍不知悔改,2023年10月間在某田地飲用高粱酒及補藥酒,接著騎車準備返家,途中因為行車違規被警員攔查。警員發現邱男身上有明顯的酒味,於是施行酒測,測得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1.56毫克。
台南地院法官認為,邱男在執行刑期完畢5年內再度酒駕,顯然有特別惡性,且對刑罰的反應力薄弱,屬於累犯,應依刑法第47條第1項規定加重其刑,考量到他犯後已經坦承犯行、家中經濟狀況不佳,最終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罪,累犯,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 《東森新媒體ETtoday》提醒您:禁止酒駕,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有害健康。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