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ETC通行費違規欠費還有5億元還沒收回。(示意圖/記者游芳男攝)
記者李姿慧/台北報導
國道全面採ETC電子收費,目前ETC使用率已超過9成,未加入ETC民眾採事後寄單收費,也可主動繳款,根據高公局統計,ETC累積違規開罰欠費達12億元,目前已回收7億元,剩餘5億元後續將持續追繳,有30萬輛車欠費低於5萬元。
根據高公局統計,ETC累計從103年計程收費開始到目前為止,違規開罰欠費達12億,已經回收7億多元,由於追繳期限為10年,高公局將持續追繳欠費,目前約有30萬用戶車輛欠費在5萬元以下。
此外,最近有網傳影片宣稱,由高公局以行政文書信封,採內裝同一車主多張罰單之通知信是假的,正常的罰單應該要是單張寄送且摺頁用黏的,質疑是詐騙。不過高公局則表示「這是真的」。
高公局說明,對未主動繳納通行費者,是以每半個月為一週期,採平信及雙掛號二階段書面通知催繳,若車主未依雙掛號期限補繳,高公局即按每1日通行欠費為1個欠費行為作處分,開罰1張300元罰單。因有同1車主於同1週期被開罰多張罰單,為能節省郵寄費用及減少對車主困擾,才會有一份行政文書信封出現多張罰單之情事。
高公局呼籲,用路人行駛國道應依規定繳交通行費,可利用遠通網站、四大超商事務機及ETC App查詢及繳納ETC欠費。也可利用罰單內申訴單位電話、四大超商多媒體機及監理服務網等查詢有無ETC欠費罰單,用路人也可申辦eTag並使用銀行自動儲值方式繳費,享帳戶足額通行費9折優惠外,也不用擔心漏收通行費帳單而被開罰。
高公局表示,於習慣收到帳單再繳費之用路人,要在行駛後3天主動於期限內繳交通行費,以免逾期繳費產生每日300元的罰鍰,之後還會被移送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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