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繼承不動產登記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113年度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之土地及建物自4月1日起公告為期3個月,今年公告被繼承人計有644人,土地1,449筆、建物78棟,土地持分總面積約86公頃,依113年公告現值計算,未辦繼承登記之土地總價值逾11億元。
縣府地政處說明,依土地法第73條及第73條之1規定,不動產自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應辦理繼承登記。逾期者每逾1個月處登記費1倍的罰鍰,最高罰20倍;如滿1年仍未辦理登記,地政機關就會依同法公告3個月,促請繼承人聲請登記,倘逾公告期間仍未聲請登記者,將由縣府予以列冊管理,列冊管理期間為15年;逾期仍未聲請繼承登記者,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並以專戶儲存經標售所得之價款,繼承人得依法領取,逾10年未提領該價款者歸屬國庫。
地政處指出,截至今年3月底,屏東縣歷年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已列冊管理之土地累計有2萬9,121筆、建物1,054筆,土地公告現值合計逾141億元。上述不動產標的,民眾可透過手機或電腦上網至屏東縣各地政事務所網站「案件辦理查詢-未辦繼承查詢」系統(系統網址: https://reurl.cc/67r4mr),選取任一(土地所在地)地政事務所或家中長輩的名字,即可快速查詢家中有無尚未辦理繼承登記之不動產,查詢結果將列出所有權人姓名、地段、地號、土地面積等資訊,會呈現列冊管理年度,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地政處表示,為提醒繼承人於期限內申辦繼承登記,屏東縣各地政事務所每個月皆會主動積極清查並通知繼承人儘速申辦。去(112)年度各地政事務所主動通知件數達4,877件,含土地17,850筆及建物1,867棟;經通知並協助民眾辦理完成繼承登記之件數達3,825件,含土地14,182筆及建物1,592棟,完成申辦率將近8成,積極保障民眾繼承權益。
地政處提醒,為保障自身權益,請繼承者們儘速洽土地所轄各地政事務所辦理繼承登記,如繼承關係複雜或人數眾多,難以會同全體繼承人申辦繼承登記時,建議可由繼承人其中一人或數人,為全體繼承人之利益,申辦登記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避免不動產逾期申請登記被裁罰或被列冊管理。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屏東縣政府地政處(08-7320415分機5226)及所轄各地政事務所(屏東地政事務所:08-7325253、里港地政事務所:08-7752007、潮州地政事務所:08-7895238、東港地政事務所:08-8331400、枋寮地政事務所:08-8788168、恆春地政事務所:08-8894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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