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高雄市議員陳粹鑾涉嫌詐領助理費遭判刑。(圖/翻攝自臉書)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前高雄市議員陳粹鑾在2018年因涉嫌向市議會詐領3萬元差旅費,遭判刑3年8月定讞入監服刑,她順利培養女兒鄭安秝接棒當選市議員,不料,檢警又查出,陳粹鑾在服刑期間,涉嫌遙控鄭安秝以借名申報、浮報薪酬的方式,詐領440多萬的助理費,一審依貪污治罪條例重判陳粹鑾徒刑10年5月,全案上訴,高雄高分院今(11)日上午宣判,駁回陳的上訴,維持10年5月的刑度。
國民黨籍的陳粹鑾曾任兩屆高雄縣議員,縣市合併後又兩度當選高雄市議員,她被控在2014年2月24日至26日期間並未參與任何經建考察有關活動,卻拿著不實的3萬元收據,向高雄市議會詐領3萬元差旅費,全案一、二審均被依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刑3年8月,最高法院於2018年7月駁回定讞,陳也入監服刑。
不過,陳粹鑾在入監服刑前,也順利把政治棒子交給女兒鄭安秝,讓鄭在2018年底以23歲的年紀順利當選,成為全國最年輕的市議員。
不料,檢調在2019年隨即接獲檢舉,指鄭安秝疑似利用人頭詐領助理費,且不法金額高達數百萬元,檢方搜索鄭安秝服務處及住家等6個地點後,同步約談鄭安秝、服務處王姓主任及人頭助理等12人到案後,訊後依貪污罪諭令鄭安秝30萬元交保候傳,王姓主任則被羈押禁見。
檢方懷疑全案可能與鄭母陳粹鑾有關,搜索時同步提訊仍在監服刑的陳粹鑾到庭偵訊,檢方查出陳粹鑾在從高雄縣議員任內開始,就涉嫌透過借名申報、浮報薪酬等手法,詐領助理費高達440多萬,偵訊後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將陳粹鑾、王姓主任和鄭安秝弟弟等人提起公訴,鄭安秝則處分不起訴。
高雄地院審理時,王姓服務處主任和鄭安秝的弟弟都坦承有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犯行,法官認為王姓主任和鄭安秝弟弟是聽命行事或子隨母命,陳粹鑾才是真正操控之人,但她辯稱一切都是「捏造而來」,不見悔意,因此依貪污治罪條例重判陳粹鑾徒刑10年5個月,王姓服務處主任2年6個月,鄭安秝弟弟鄭嘉宏1年4個月。
全案可上訴,高雄高分院今日上午宣判,陳粹鑾的部分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兒子鄭嘉宏因坦認犯罪並主動繳回犯罪所得,法官考量他是囿於親情而受陳粹鑾指示,並非主導,刑度維持不變,另宣告緩刑4年;王姓服務處主任因撤回上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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