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22歲男子阿華(化名)曾因恐嚇取財案件被判刑確定,執行完畢僅僅3個月,他就向A女謊稱手機有問題,當面拿走A女的iPhone 14 Pro不還,因而挨告。新竹地院法官認為,阿華明明有正當工作,卻為了一己私利騙取A女的手機,迄今都沒有賠償,於是依詐欺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
▲阿華用謊言騙取A女的iPhone 14 Pro。(示意圖/記者林敬旻攝,非本案A女的手機。)
判決書中記載,阿華先前因恐嚇取財案件,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確定,直到去年1月才執行完畢,但他仍不知悔改,同年4月間竟向A女謊稱,「妳的手機有點問題,我幫妳拿去給我朋友看看」,當場拿走A女的iPhone 14 Pro。
A女原本以為阿華只是熱心幫忙,沒想到對方遲遲不歸還手機,這才驚覺受騙,憤而報警並決定提告。檢方認為,阿華有多次類似前科,犯後態度惡劣,建請法官量處不得易科罰金之刑。
新竹地院法官則認為,阿華正值青壯年,身強體健,有正當工作,卻為了一己私利騙取A女的手機,至今未與A女達成和解或賠償損失,但考量到他犯後已經坦承犯行,態度尚可,最終依詐欺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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