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巖集團已故創辦人李世聰遺孀劉萍,涉偽造文書獲無罪確定 。(圖/記者劉昌松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龍巖集團創辦人李世聰過世後,他的妻子劉萍被檢方指控,涉嫌盜蓋某位董事的印章製作基金會文件,因此檢方依照偽造文書罪嫌提起公訴。劉女一審獲判無罪,檢方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11日駁回檢方上訴,劉女無罪確定。
股票上櫃公司龍巖公司,創辦人李世聰於1992年間,以「生命禮儀」為號召,在臺灣首創一條龍式的喪葬服務,也是首創「生前契約」的服務。打拼事業多年後,李世聰於去年3月間病逝。
李世聰病逝前,檢方查出公司資金疑遭挪用,2020年11月間發動搜索,搜索李男擔任負責人的龍巖基金會,以及李男妻子劉女創辦的福澤慈善基金會。檢方初步認定2基金會間在2013年到2019年間,以贊助「偏遠地區學生就學助學金」、「扶老攜幼遍原鄉清寒獎學金」等名義,將2190萬元的資金,由龍巖基金會轉匯到福澤慈善基金會;而檢方認為劉女就把轉匯進來的金錢,使用在繳卡費、貸款或購買精品等個人消費,因此檢方諭知李男、劉女分別以200萬、100萬元交保候傳。
但檢方進一步清查,發現劉女的福澤基金會確實舉辦「扶老攜幼、代代相傳關懷系列活動」,「一校一特色專案扶植計畫」、「福澤餐盒服務」等公益活動,總計7年下來向主管機關申報並由會計師簽核確認的支出共2755萬7701元,數額大過自龍巖基金會收到的2190萬元。最後檢方對2夫婦做出不起訴處分。
但過程中,檢方發現劉女曾於冒用基金會高姓董事的名義,在部分文件上蓋章,因此檢方依照「偽造文書」罪嫌對劉女提起公訴。案件進入法院後,一審判決劉女無罪,檢方上訴第二審。
二審高等法院審理時傳喚高姓董事作證,他證稱:這些文書雖然不是自己製作,但都是由專業人士處理,所以我同意劉女用印。再加上高院認為,劉女盜蓋印章後,都是處理公益事業,沒有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之處,因此駁回檢方上訴,劉女無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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