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吵架示意圖。(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台南一位郭姓男子跟吳姓女子結婚4年,結果發現祖母跟妻子的祖父是兄妹,提告跟妻子的婚姻無效,法官調閱資料後確認判2人婚姻無效。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郭男跟吳女是在2019年結婚,4年後發現,郭男祖母跟吳女祖父竟是兄妹,2人算是旁系血親6親等內,2人婚姻已經違反民法第983條第1項第2款「旁系血親在6親等以內親屬不得結婚」的規定。
郭男提起告訴,台南地院家事法官調閱郭、吳2人戶籍資料,確認確實違反規定,判決郭、吳婚姻無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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