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走女鄰居茶盤被抓包 人夫氣罵3字要賠1萬元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人夫阿興(化名)去年7月間因徒手竊取女鄰居A的大理石茶盤,被發現之後,雙方當場在路邊發生拉扯,他一氣之下脫口罵出「蕭查某(台語)」,結果反遭A女一狀告上法院。彰化地院法官審理之後,判阿興應賠償A女1萬元較為適當。

夫妻,情侶,男女,朋友,吵架,打架,家暴(圖/CFP)

▲阿興因為一個茶盤與女鄰居發生口角衝突。(示意圖/VCG,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興和A女是鄰居關係,去年7月間他在騎樓處徒手竊取A女的大理石茶盤,並將東西搬回住處,後來被A女抓包,雙方就在路邊當場發生口角爭執以及拉扯衝突,導致A女手腳多處擦挫傷;此外,他還在拉扯過程中,對A女辱罵「蕭查某(台語)」。

事後A女提出刑事及民事告訴,民事部分求償包含醫藥費、茶盤費用、精神慰撫金在內,總計15萬元。刑事部分,阿興被法官依竊盜罪及傷害罪,各判處拘役5日、10日,皆可易科罰金。

民事部分,阿興經法院合法通知,並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沒有提出任何書狀聲明或陳述。彰化地院法官認為,阿興確實曾辱罵A女,A女也的確在拉扯過程中受傷,但由於A女遺失醫藥費收據,加上考慮到中古茶盤行情價格,以及雙方的身分、地位、經濟能力等因素,最終判阿興應賠償A女1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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