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8歲女童拍「打屁屁影片」還傳給她家人 變態男大生判刑3年半

男性,男人,用電腦,打電腦,看A片(圖/達志/示意圖)

▲男大生利用不同帳號登入,誘騙女童拍下不雅影片,遭判刑定讞。此為示意圖。(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台南張姓男大生在臉書以不同帳號登入,引誘一名8歲女童加為好友後,要求「看屁屁,又不是看前面」等理由,引誘女童拍下包含身體、下體的不雅影片,並傳送給張男,最後遭女童家長發現報案。最高法院審理後,將張男判刑3年6月定讞。

判決指出,張男擁有2個臉書帳號,其中1個帳號還標示為女性。而案發於2020年底,他先以男性的帳號登入臉書後,與8歲女童互加為好友,隨即傳訊女童「你拍一段自己打屁屁的影片給我看,要光屁屁的喔」、「還是你要什麼我可以買給你」、「任何東西都可以」、「確定什麼都不要?」、「我很想看你的屁屁不行嗎?」

女童加以拒絕,但張男不死心,竟改以女性的帳號登入臉書,並加女童為好友後,私訊「想不想看我的影片啊」、「那我也要看你的喔!都是女生應該沒關係吧」、「打屁屁影片呀」、「有什麼關係,是看屁屁,又不是看前面」最後更威脅女童「那我只好跟你媽媽說你喜歡這個(指喜歡打屁股社團)」、「要重拍一個,看到屁屁1分鐘才算」。

女童心生畏懼,拿著手機走進浴室,脫下衣服,拍下19秒的影片,影片中還拍到自己的身體、胸部等部位,並將影片傳送給張男。之後女童不想再遭到張男騷擾,刪除張男好友,張男竟在臉書上傳訊給女童母親、姊姊,並截圖給女童,還恫嚇「我要去跟你媽媽說囉」、「給你機會加回來」、「我也會傳給他喔」、「錄一段影片道歉啊,我要看到屁屁」、「你不給我,我要給更多人看哦」。女童更加畏懼,只好向母親求援,全案因此爆發,檢警循線逮捕張男,並依照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提起公訴。

一審將張男判刑,但二審審理後,卻給予張男緩刑5年的自新機會。案經撤銷發回,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更一審改將張男判刑3年6月,不得緩刑。全案再上訴後,最高法院12日駁回上訴定讞,張男須入監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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