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同事曖昧人夫「想抱抱睡覺」 正宮怒告求償30萬卻輸了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人妻小美(化名)指控丈夫與女同事花花(化名)發生婚外情,兩人互傳「想抱抱睡覺」、「愛你」等曖昧訊息,甚至有涉及性行為的對話,讓她大受打擊,憤而決定對花花提告求償30萬元。然而,由於花花堅稱自己不知道男方已婚,小美也無法證明花花是在知情的情況下與丈夫交往,桃園地院法官審理之後,日前裁定駁回告訴。

▲沮喪,傷心,生氣,羞辱。(圖/視覺中國CFP)

▲小美對花花提告求償,卻因為證據不足被判敗訴。(示意圖/VCG,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小美在判決書中主張,和丈夫原本感情融洽,花花明知丈夫已婚,仍自2021年5月起與丈夫互相傳送曖昧訊息,包含「我現在跟你,我沒想過別人」、「想抱抱睡覺」、「愛你」、「老公」等等,甚至有涉及性行為的對話內容,她氣得提出質問,丈夫才坦承外遇,憤而決定對花花提告求償30萬元。

花花則辯稱,她與人夫只是同事,沒有交往關係,更沒有發生過性行為,雖然兩人偶爾會傳送曖昧訊息,但她真的不知道男方已婚,直到去年12月收到起訴狀,才知道這件事情。

桃園地院法官表示,花花與人夫互傳曖昧訊息,確實有逾越一般男女分際的交往情節,不過,她雖然在聊天過程中提及生育計畫,卻無法僅憑聊天紀錄就認定她是在明知男方已婚的情況下,仍執意交往。

此外,小美主張自己曾帶孩子前往丈夫的工作地點探視,花花應當知道丈夫已婚。法官則認為,現今社會不婚或離婚者並非少見,無法僅憑對方有孩子就能準確判斷婚姻狀態,加上小美沒有提出積極事證,舉證證明花花是在明知男方已婚的情況下仍決定交往,其主張屬於個人臆測之詞,最終沒有採信,並裁定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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