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第八軍團203旅傳出有役男逃兵。(示意圖,非本文當事者/資料照)
記者曾羿翔/綜合報導
驚爆首例一年期義務役男逃兵!陸軍203旅一位只有入伍兩天的義務役男11日翻牆逃離軍營,搭上前來接送的車輛。據了解,軍方至今仍未尋獲該名逃逸的役男。依照台灣《陸海空軍刑法》第40條規定,無故離去或不就職役逾6日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據《中時電子報》的報導,陸軍八軍團203旅11日晚間六點半時安排新兵到中山室進行招募宣導,約在八點半再讓新兵分流到各招募員處,繼續聽宣導,沒想到到晚間九點時發現一名劉姓二兵已失蹤。據了解,劉男做完心理調查量表後,早已被軍方列為重點關照人員,9日入營後預定12日進行約談,結果劉男已經逃離軍營失蹤。
根據國防部統計,108年至112年軍事機關移送偵辦之軍人逃亡案共48件,與98至102年1年以上義務役軍人逃亡案件數338件相差7倍。檢察總長邢泰釗在3月時曾指示全國檢察長,應儘速完備相關程序發布通緝外,並由地方檢察署專組或專股(主任)檢察官處理。依照台灣《陸海空軍刑法》第40條規定,無故離去或不就職役逾6日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即使6日內回營,仍需要接受行政調查,若確認有逃兵意圖,仍會遭到軍方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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