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信性侵了同學小美,結果害爸爸要一起賠錢。(示意圖/記者鄺郁庭攝)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台南17歲的高中生阿信(化名)與女高中生小美(化名)是同校同學,2人相約到阿信親戚家中剪頭髮,豈料阿信在等待的過程中獸性大發,侵犯了小美,因此被一狀告上法院。台南地院審理後,判阿信的父親須要連帶賠償小美30萬元,還須各賠10萬元給小美的父母。
根據判決書內容,阿信與小美是同校的同學,2人某天與另一名朋友相約,到阿信親戚家中經營的髮廊剪髮。不過,一行人抵達店內,被告知需要晚間7點才能剪髮,阿信於是帶著小美、友人到4樓的房間聊天、玩手機休息。
後來友人有事先離開,阿信眼見與小美獨處,竟因此獸性大發,透過體型優勢壓制小美,不顧對方哭喊「不要」、動手反抗,強制性侵得逞。
▼阿信與小美獨處時獸性大發,不顧對方的反對動手侵犯得逞。(示意圖/記者鄺郁庭攝)
小美只是想打理造型,卻遭到性侵,於是向家人哭訴,並且在父母的陪同下報案、提告。對此,阿信則辯稱,當時載友人回家以後,他折返回理髮廳,在房間內與小美嬉戲,因為一直動來動去,最後才發生性行為,且在過程中,他還有詢問小美「是否要戴保險套」,但對方告知「不用」,他才大膽動手。
不過,阿信的說法不被採信,被依照強制性交罪判應交付保護管束。此外,由於小美指證歷歷,且還有其他友人的口供,加上雙方曾相約到公園談和解,還有小美到成大醫院驗傷等事證,台南地院民事庭同樣不採信阿信的說法。
台南民事庭審理後判定,由於阿信是民法限制行為能力人,父親須負起連帶賠償的責任,判阿信與父親需要賠償小美30萬元,還要各賠10萬元給小美的父母,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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