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喬石化。(圖/國喬石化提供)
記者廖婕妤/台北報導
證交所今(15)日公告112年度上市公司董事薪資情況,並指有183家上市公司去年虧損但仍發董事酬勞,其中,國喬石化(1312)遭列榜首後,隨即向外發出4點聲明,澄清相關數字為董事分年發放的遞延獎金,不可和年度薪酬混為一談。
國喬石化4點說明如下:
一、依據國喬公司章程第29條規定,公司營運虧損的情況下不發放董監酬勞及員工酬勞,並送交董事會決議之。因此,並無所謂「公司虧損,董事仍領取高額酬勞」之情事,特此說明。
二、證交所公布董事酬金結構,係包含「董事報酬」、「退職退休金」、「董事酬勞」及「業務執行所得」4大項目。各項目均有其明確定義以及發放條件標準,國喬均依法行事並進行申報。
三、關於董事報酬,主要為相關董事薪資及近年大陸建廠獎金分年遞延發放。此項目依據公司章程第27條規定,不論公司盈虧均應支付並授權董事會依同業通常水準議定之。
四、關於董事酬勞,依照本公司章程第29條規定,因112年度公司虧損,依章程不發放董事酬勞。並無如部分媒體報導所稱「公司虧損,董事仍領取高額酬勞」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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