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放寬農民子女申請就學金的條件。(圖/記者楊惠琪攝)
記者楊惠琪/台北報導
為獎勵弱勢農漁民子女就學,農業部今晚宣布,就讀私立大專院校的農漁民子女,已領有教育部「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者,也可同時申領農業部獎勵農漁民子女的就學金,依公私立與修業階段,提供4000至1萬3000元獎金,從這個學期就適用,可向戶籍所在地基層農(漁)會提出申請。
教育部從今年2月起實施「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就讀私立大專校院每學年可減免3.5萬元。因農業部原有農漁民子女助學金有排除條款,只要領取教育部獎勵措施,就無法再申請助學金,日前在立院有多名立委要求另訂配套方案。
農業部今晚宣布,已將「農漁民子女助學金申請作業要點」修正為「農業部獎勵農漁民子女就學實施要點」,放寬已領有教育部私立學校學費補助方案者,可同時申領農業部獎勵農漁民子女就學金。
農業部說明,申請條件包括:申請人必須為農保被保險人、農會正會員的農民或漁會甲類會員,學生父母在111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總額加總未超過新臺幣114萬元,以及學生前一學期德行成績乙等或70分以上,且未獲得「教育部拉近方案之定額減免私立大專學生學雜費」以外的各類政府學雜費減免優待補助者。
農業部指出,凡符合上述條件的農漁民即可提出申請,112學年度第2學期受理期限延長至今年5月15日截止,依學生就讀公私立大專校院或高中職不同修業階段及公私立別,提供就學獎勵額度4000至1萬3000元。
農業部說明,112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表已登載於農業部官方網站(https://www.moa.gov.tw/) ,點選:「資訊與服務」→「資料下載」→「獎勵農漁民子女就學金」。關於申辦事宜或有相關疑問,可就近洽詢當地基層農(漁)會,或撥打農業部農業諮詢專線(02)449-9595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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