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明宏涉猥褻女法官及女書記官遭起訴,為確保公平性,高院裁定將全案從士林地院(圖)移轉管轄由台北地院審理。(圖/鏡週刊提供,下同)
圖、文/鏡週刊
監察院委員會日前13票全數通過彈劾。監委高涌誠表示,該案件期間長達20年,是類似彈劾案件中情節最嚴重、受害人數最多,持續調查司法系統有無包庇。高涌誠更痛批,在監察院因調查性騷擾的彈劾案中,蔡明宏行為期間長達20年,受害人數最多,其他類似案例的前原能會主委謝曉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陳鴻斌等人,但行為樣態都沒有比蔡明宏誇張。
監察委員鴻義章表示,93年性騷擾A女、96年強制猥褻、98年性騷擾、99年多次性騷擾、111年強制猥褻不同女性,「受害者至今仍會哭泣抽搐,還要擔心家人會發現」。
▲蔡明宏利用午餐機會將女法官載到山區偏遠處,趁機搭肩摸頭,再觸碰對方私處涉及強制猥褻遭起訴。
另位監委紀惠容也指出,蔡明宏將受害者帶到車上、包廂等沒人看到的地方,不僅削弱環境的外控力,也讓受害者失去保護自己的能力。她指出,受害者出現「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可能演變為「複雜性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不少受害者仍會感到噁心、頭昏、失眠,甚至還需要長期服用憂鬱症的藥物。
由於蔡明宏在士院任職20多年, 還曾任行政庭長,與每個法官幾乎都熟識,他為了證明沒有犯案,還聲請傳喚多位法官為證人,其實士院當初在分案前,就有不少人有壓力,不想抽到此案,就連分案後,合議庭一度還問被害人要不要聲請移轉管轄,可見士院法官瀰漫一股隱形壓力,士院近日也發生李姓法官墜樓事件,震驚司法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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