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安法生效近4年,已有上百人被定罪判刑或正等候判刑。(圖/路透社)
記者蔡紹堅/綜合報導
「香港國安法」2020年6月30日生效,香港保安局17日表示,截至上月8日,共有291人因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被拘捕,112人已被定罪判刑或正等候判刑。
根據香港保安局回覆立法會特別財委會的文件,291名因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被拘捕的人當中,年齡最大的為90歲,最小的為15歲,其中有超過170人及5間公司被檢控,112人已被定罪判刑或正等候判刑。
香港《基本法》第23條已於3月23日刊憲生效,保安局提到,涉及23條立法的工作,屬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的一部分,不屬於保安局開支預算範圍內,相關工作的開支不會公開。
保安局說,截至上月8日,國安處舉報熱線共接獲超過70萬個與國家安全相關的舉報訊息。
保安局指出,舊23條立法設立「應變反駁隊」,目的是希望在立法過程中就一些抹黑作出即時的反駁,現在誤導和抹黑仍然時有發生,因此「應變反駁隊」有需要繼續運作,「政府會參考累積的經驗,以及有關的工作模式,應對將來包括實施相關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在內等各方面的抹黑。」
港府建議訂定關鍵基礎設施營運者的網路安全責任,保安局強調,正擬訂立法建議及實務守則,之後會徵詢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及相關各方的意見,目標今年內向立法會提交立法草案。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