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長高虹安擔任立委時的國會辦公室主任陳奐宇,證稱高虹安曾當面指示銷毀手機與辦公室電腦。(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台北地院審理新竹市長高虹安擔任立委時所涉貪污案,先前傳出高在偵辦期間指示助理潑咖啡毀電腦主機企圖滅證內幕,但助理怕被追究毀損公物責任不敢做,同案被告陳奐宇今(17日)上午出庭作證,承認高確實當面指示過這件事,他也在調查官詢問案情時說出這段經過。
高虹案今當庭聽到陳奐宇這段證詞時,戴著口罩低眉斂目專心敲筆電鍵盤做紀錄,神情看不出有波動,辯護律師團也沒提問質疑陳當時應詢有無說謊或被誘導,庭訊午休時,高虹安暫時離開北院沒回應此事,庭訊將於下午2點30分恢復,將傳喚高的「好朋友」、曾任高辦助理被稱為「Number 2」的李忠庭作證。
檢方今是以提示陳奐宇2022年12月15日在調查局北機站應詢筆錄方式,問他當時供詞是否實在。筆錄記載,陳供稱本案偵辦期間,他和接替黃惠玟擔任高虹安立委辦公室行政主任的黃鈴惠,被高虹安叫到新竹香山1間民宅1樓套房面談。
▲新竹市長高虹安17日因立委任內所涉貪污案到台北地院出庭,全程沒受訪。(圖/記者黃克翔攝)
筆錄記載,陳奐宇說他和黃鈴惠搭高鐵轉乘計程車赴約,高虹安當面告訴他們不要隨便對外講述案情、不要回答記者的打探,並允諾會幫他們和黃惠玟請好律師,請他們轉告黃惠玟刪除手機裡的對話紀錄,「最好是把手機銷毀」以免被還原資料,此外,高也指示黃鈴惠「能不能把辦公室電腦裡的檔案銷毀」。
筆錄並沒記載高虹安具體指示用何種方式銷毀辦公室電腦檔案,例如潑咖啡等。陳奐宇今作證時毫不猶豫承認這段筆錄記載,都是他在北機站應詢所說。
對於案情關鍵,有無和高虹安共謀虛報加班費建立辦公室零用金給高個人使用,陳奐宇說2020年1月應徵面試只談薪水、沒提到有加班費或津貼,因高虹安剛當選不分區立委,第一次進國會甚至還沒上任,加上他原任議員助理,彼此都是立院新人,不清楚到底會有哪些錢。
不過陳奐宇強調,任職高虹安國會辦公室主任期間,每周一到周五上午7點半就要參加辦公室的晨會,註定每周至少加班5小時,外加幾乎每晚加班,實際時數絕對超過每月每名助理可向立院申報46小時加班時數上限,當時都由黃惠玟統一向立院申報助理加班費,也由黃惠玟告知繳回多少加班費給零用金制度。
陳奐宇證稱,高虹安從沒開會討論與指示零用金制度,沒說過不配合就要受罰,時任高辦助理的李忠庭,也沒要求他「共體時艱」、用捐的方式拿一點錢支應辦公室費用,都由黃惠玟審核哪些錢可用零用金核銷,而零用金購買的咖啡機、冰箱,確實放在辦公室給助理用。
陳奐宇證稱,任內的確從自己薪水付2萬元給高虹安聘用的1位林姓兼職助理,每月要繳回加班費時,會自動扣下這筆2萬元,都依照高的指示,高曾給他1支全新iPhone手機,讓他陪高公出時幫忙錄影致詞或跟他人合照,有1次陪高上電視節目,高把6000元通告費給他當獎金「加菜高級牛排」,他傳訊息給高「感恩讚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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