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明拍板中小企發展條例修正草案 加薪抵稅再延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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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預計拍板通過《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加薪抵稅再延10年。(圖/123RF)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行政院18日院會預計通過經濟部擬具的《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相關租稅優惠刪除過去的「景氣啟動門檻」;加薪抵減以及增僱員工租稅優惠提高到150%;增僱員工獎勵除了維持24歲以下青年員工增僱租稅優惠外,也增加45歲以上中高齡及高齡者為適用對象。有關加薪增僱部分,預計會回溯到2024年1月1日起實施,適用時間到2033年12月31日止。

經濟部指出,《中小企業發展條例》35條、35條之1、36條之2等條文,將在今年5月19日落日,因此經濟部推動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修法,持續透過租稅優惠,鼓勵中小企業為員工加薪,以及增僱員工。

考量中小企業人才需求及國內就業人口結構,經濟部表示,第36條之2的修法方向,將「增僱員工薪資費用加成減除」的增僱對象,除維持現行 24 歲以下青年外,也增加納入 45 歲以上員工亦能享有租稅優惠,並把減除率提高一體適用的150%,同時刪除增資或新設資本額的門檻要件,提升中小企業延攬青年,並提高僱用中高齡者及高齡者意願。

另外,條文仍維持現行中小企業增僱員工後也須同時提高企業整體薪資給付總額的規定,未來也將在子法配合訂定相關規範。

第35條《中小企業研發投資抵減》條文,本次修法將會納入有限合夥,多元鼓勵中小企業投入創新研發;第35條之1「智慧財產權作價入股緩課」也將繼續延⾧,促進智慧財產權流通應用,持續厚植中小企業研發量能。

經濟部指出,過去在36條之2規定需要符合「經濟景氣指數達一定情形」才可啟動租稅優惠,並在子法規定啟動條件為連續6個月失業率達3.78%,本次修法將門檻規定刪除,並提高租稅抵減優惠,希望常態性的鼓勵中小企業增聘人力、為員工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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