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前現役軍人阿昇(化名)在陸軍工兵第五三群服務期間,於龍華營區上網登入賭博網站,自2021年6月底至同年8月初,豪賭整整39天,結果慘輸欠下賭債,不得已向11位同袍借款共計65.7萬元,因而被上級發現此事。桃園地院法官日前審理此案,依在營區賭博罪判處阿昇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
▲阿昇在服役期間沉迷賭博網站。(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昇(志願役,目前已退伍)曾在陸軍工兵第五三群服務,駐地位於龍華營區,他看見有同袍在營區上網賭博,自己也在2021年6月底至同年8月初透過手機連線登入賭博網站,與不詳組頭對賭,並以1元兌換1點的比例將現金換成點數,再於網站內進行賭博,若押中,可按賠率計算賭金,若未押中,賭金則歸網站經營者所有。
阿昇沉迷賭博網站整整39天,結果慘輸欠下賭債,只好開口向軍中11位同袍借錢,共計借款65.7萬元,經上級法紀調查之後才揭露此事,阿昇則被桃園憲兵隊移送偵辦。
阿昇接受憲兵隊詢問時坦承有在營區賭博,但在偵查期間改口否認,強調自己都是在營區外才有賭博行為,最後又於法院準備程序時自白犯罪。
桃園地院法官認為,阿昇在服役期間無視軍紀禁令,於營區內上網賭博,助長投機風氣、影響軍紀,考量到他已經坦承犯行,加上賭博時間不長,最終依陸海空軍刑法第75條第1項前段之在營區賭博罪,判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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