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項微罪擬不開放檢舉!王國材:認同「占用身障車位」不可排除

▲▼交通部長王國材骯 交通委員會。(圖/記者屠惠剛攝)

▲交通部長王國材今出席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李姿慧/台北報導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18日)初審「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最高罰鍰1200元以下10項交通微罪不開放檢舉,該10項檢舉去(112)年檢舉量高達184萬件,交通部長王國材表示,外界建議占用身障者車位不可排除檢舉,這點他認同,不戴安全帽是否排除將由立院討論,另排除檢舉項目可報案請警方到場處理。

最高罰鍰1200元以下10項交通微罪不開放檢舉,包括路口、公車站、併排等臨停,以及騎機車手持手機通話、占用身障者停車位、騎機車不戴安全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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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長王國材今出席交通委員會受訪表示,這次是一個交通環境整頓前的權宜措施,有10項排除民眾可以檢舉,但排除後事實上民眾可以打110或110APP可以報案,由警察到現場直接處理。

王國材指出,日前公聽會初步有2個項目外界建議不要排除,第一個是占用身障者停車位,這點他認同;另一個就是騎乘機車不戴安全帽,因為這涉及機車騎士安全,交通部認為不要排除民眾檢舉,這部分就交由立委和立法院討論。

王國材強調,道交條例去年修正加嚴,今年稍微權宜減少檢舉項目,這部分就交由各界討論達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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