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孫鵬(左)、狄鶯(右)夫妻出庭自嘲被「騙扁小子」黃琪(本名黃照岡)唬弄過程,好像八點檔劇情。(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本名黃照岡的「騙扁小子」黃琪,2018年間涉假冒藝人張清芳富商前夫宋學仁的秘書Amanda,向藝人孫鵬、狄鶯夫妻推薦有牌律師郭上維,聲稱可為2人兒子孫安佐返台打官司,黃再向郭借名寫書狀無照執行訴訟業務,藉此騙取30萬餘元費用,台北地院審結,今分依詐欺取財與違反《律師法》等罪,判黃、郭各6月徒刑、皆得易科罰金36萬元,並沒收犯罪所得,可上訴。
黃照岡與郭上維今都沒到庭聆判。本案源於孫鵬、狄鶯(本名林佳璇)的獨子孫安佐,2018年3月在美國讀高中時,放話要持槍攻擊學校,被美國警方查扣非法持有1把手槍與1600多發子彈,當時18歲的孫安佐因涉犯恐怖威脅等罪被關押238天,獲釋後被驅逐出境,同年12月11日由美方移民官押解搭機返抵桃園機場。
▲「騙扁小子」黃琪(前,本名黃照岡)出庭戴帽與口罩遮臉。(圖/記者黃哲民攝)
檢方起訴指稱,黃琪冒充張清芳前夫「投資銀行教父」宋學仁的祕書,主動聯繫當時赴美欲營救兒子的孫鵬夫妻,自稱Amanda表示可介紹律師郭上維,為孫安佐處理遣返回台後相關訴訟,郭配合接機陪同孫安佐應訊,騙取孫鵬夫妻委任與支付30萬餘元費用,但相關書狀包括替孫安佐聲請提審,其實是黃向郭借名所寫。
郭上維與黃照岡不認罪,辯稱郭本人承接與處理孫安佐返台後的訴訟,孫鵬夫妻支付費用匯進黃的帳戶,是歸還黃代墊機票等花費,但郭閃爍其詞,嗯嗯啊啊說不出本案實收多少律師費,還瞎掰自稱收費很隨便、確認費用有入帳就去處理案件,法官消遣郭「又不是第1天執業」,可能接案太多、所以講不清楚。
▲律師郭上維被指借名給「騙扁小子」黃琪(本名黃照岡)無照接案,郭出庭不認罪,感謝藝人孫鵬、狄鶯夫妻證詞對他有利 。(圖/記者黃哲民攝)
孫鵬夫妻被傳喚作證,表示他們2018年5、6月為兒子的案子逗留美國期間,有1個自稱張清芳丈夫「宋學仁」的人,主動傳訊息關心他們夫妻處境,不久就有1位「宋學仁祕書Amanda」說奉命來協助,他們夫妻從沒見過這位「宋學仁」及「Amanda」本人,狄鶯曾打電話求證資深藝人張小燕,小燕姐回覆「宋大哥的人真的很好」。
孫鵬說和老婆因此沒懷疑這位「宋學仁」的真假,且Amanda確實幫很多忙,例如很快就能探視在押的兒子,並代訂飯店、買火車票,還精準掌握孫安佐2018年12月被遣返所搭航班,順利安排他與兒子同機回台,座位更在兒子前後排,郭上維在香港接機,抵台後也一路陪著去士林地檢署報到。
孫鵬夫妻證稱無法分辨黃照岡是否假扮Amanda,但即使兒子被士檢起訴後決定換律師,夫妻倆仍不覺得被郭上維欺騙,狄鶯得知黃琪曾騙過前總統陳水扁,自嘲「太厲害了,我跟陳水扁同等級」,孫鵬也戲稱這件衍生的訴訟「比我兒子的故事還精彩,好像八點檔劇情,應該可以拍成電影」。
孫安佐於2020年8月,被士檢起訴涉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未經許可製造手槍未遂罪嫌,士林地院審理認為這項罪名在美國當地不罰,依我國《刑法》規定國內法院無審判權,2022年1月判決公訴不受理,上訴二審維持一審見解確定,孫安佐了結官司,反而父母還在跑法院,孫鵬受訪也表示無奈。
現年31歲的黃照岡曾犯下多件詐欺案被判刑,包括冒充國泰集團、頂新魏家等富二代,打電話騙取折扣價入住高檔飯店用餐、申辦信用卡「黑卡」盜刷等。2008年他年僅16歲時,以「黃琪」之名自稱資歷逾10年的塔羅牌大師,騙時任總統陳水扁找他算命而聲名大噪,被稱為「騙扁小子」。
郭上維曾是黃琪先前犯案的辯護律師,還為黃琪推輪椅出庭,他在本案出庭受訪被問到是否覺得被黃琪所騙,笑容立刻凍結,停頓半响,再度擠出笑容說「人生嘛,總會遇到一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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