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攜2子返國失聯 深情夫獨守空房20年

▲16歲兒帶媳婦回家,公公與妻離婚搞大她肚子。(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外配妻攜2子返國20年失聯,丈夫提離婚。(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1名人夫「大雄」(化名)控訴與妻子結婚27年,婚後從未有過性行為或是人工受孕,妻卻連生2個兒子,更誇張的還拿他的印章、身分證件辦理信用卡,將他名下機車典當變現,帶兒子回國從此失聯,但不相信對方會棄他不顧,還親自到越南苦苦找尋,找了20年還是一場空,只好向地院提離婚訴訟。

原告大雄主張,他與妻子在1998年6月3日結婚,在同年的10月入境台灣與他一起生活。婚後她卻不願意履行同居義務,兩人沒有進行性行為或人工受孕,卻能在不同的時間生下長子和次子。

2004年、在小兒子出生後的一個多月內,妻子便帶著2子返國,從此失聯,惡意遺棄。事後才發現,拿他印章和證件辦理信用卡,並將他名下的機車典當。但大雄不死心,親自前往越南尋找被告和兩個孩子,20年來未能找到他們的下落。

大雄的妹妹作證,她表示最後一次見到被告是在兩個孩子出生的時候,大約是在20年前。她還表示,兩人婚後一開始有同住,但後來哥哥自己睡在另一個房間,兩人的感情不好,大嫂常常外出。媽媽說大嫂行李箱拖一拖就拿出去,帶著老大、老二離開就沒有回來,把小孩帶回去越南。

法官調查,大雄妻子沒有不能同居的正當理由,顯已依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5款規定「惡意遺棄」。大雄訴請判決離婚,應予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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