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鄧木卿/台中報導
台中市19歲洪姓女子和同齡閨蜜廖姓女子,一起在夜店喝酒後,洪女騎機車載廖女返家,途中因騎上人行道被攔查,洪女酒測值0.19mg/l,除了罰錢牌照還得吊扣,一旁的廖女抱怨,車子是她的,沒了牌照,不能騎車,叫她如何去打工?不但怪罪洪女「都是你代謝太慢啦」,還天真說,可以換她酒測嗎?
▲▼2名俏麗嫩妹第一次上夜店就因酒駕被攔,閨蜜嬌怨指責,你代謝太慢啦。(圖/民眾提供,下同)
台中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大墩派出所警員葉柏逸,日前凌晨6時許在向上路、惠中路口發現洪女與廖女共乘機車違規騎在人行道,見狀隨即上前攔查。
洪女一臉無辜坦承與廖女在夜店喝調酒,到深夜12點過後就沒喝了,在店裡待到凌晨6點才離開,自恃過了6個小時,酒精應該已經退了才騎車,結果洪女酒精濃度測試達0.19mg/l,雖然不到0.25mg/l,逃過刑法罰責,但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可處9萬元以下罰鍰、駕照吊扣1至2年、牌照吊扣2年,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
車子登記在廖女名下,得知機車沒了牌照,無法上路,意味著沒有交通工具可去上班,內心瞬間涼了半截,淚眼婆娑地哀求並試探性詢問,可否改換她騎乘,換她酒測?見員警態度堅定,廖女轉而指責洪女酒精代謝慢,就不應該冒險騎車,對於將機車交由洪女駕駛,懊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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