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歲男童遭父親綁「小雞雞」腫脹,還須追蹤觀察有無損及生殖功能。(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高雄1名莊姓男子2020年獨自照顧3歲兒子,幼兒園導師驚見莊童「小雞雞」曾遭異物綑綁而整隻腫脹瘀青,送醫急救幸好外觀無恙、還可尿尿,但須追蹤生殖功能有無受損,莊男否認對兒子施暴、更作勢要揍問太多的社工,法官認為莊男想逼兒子戒尿布,竟出狠招以線繩或橡皮筋綁命根子危及兒子終身幸福,一、二審均依傷害兒童罪判刑2年6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莊男有毒品、過失傷害等前科,2019年9月假釋出獄後,2020年1月因和妻子分居,他在高雄市前鎮區獨自照顧當時3歲的兒子,同年4月20日送兒子去幼幼班上課,幼兒園導師幫莊童換尿布,赫見「小雞雞」整隻腫脹瘀青,根部與頂端都有明顯的異物綑綁凹陷痕跡,立刻通報疑似受虐。
莊童被送醫救治得宜,消腫後尿尿功能無礙,但莊童有些發展遲緩,不敢講到底發生何事。莊妻氣得跟莊男離婚,提告為兒子討公道,指稱事發前幾天去看兒子,聽莊男對兒子說「那兩包尿布用完,就不會再買」,她懷疑莊男不耐煩兒子頻繁換尿布,或因兒子尿褲子,所以用東西綁住兒子的命根子。
莊妻說莊男不認帳,推稱是朋友下的手、自稱「已經將那個朋友打死了」,莊妻說莊男會體罰兒子,教兒子唸書若兒子沒跟上,就用木板打兒子腳底、打到會念為止,莊男還說「打腳底板比較沒有證據」等語。
莊男到案否認對兒子施暴,起初推稱兒子自己抓捏下體,後改稱是1名毒友幫他短暫顧兒子時惡搞所致。法官指醫院驗傷研判是細繩或橡皮筋等物綑綁一段時間再鬆綁造成,3歲幼童應沒能力如此自傷。
▲最高法院外觀。(圖/記者黃哲民攝)
此外,莊男坦承發現兒子整隻4公分「小雞雞」腫成青紫色,傷勢不輕,卻始終沒帶去就醫,法官認為違反常情,幼兒園導師與社工證稱,當面質疑莊男事發原因,莊男突然動怒,拿起安全帽作勢要打人、嗆聲「不然是要怎樣!」並帶走小孩拒絕溝通,當時莊童吵著要導師抱抱、看都不看爸爸。
法官更加認定莊男此舉代表心虛,顯然推給毒友只是藉口,加上莊男先前已有對兒子施暴紀錄,確有可能因不耐煩為兒子換尿布,想讓兒子早點戒尿布,而出狠招綁「小雞雞」,莊男找來的證人無法證明是毒友所為,何況莊男從沒報警追究,那名毒友也沒出現過。
檢方起訴莊男涉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重傷害未遂罪嫌,法官指醫院函覆莊童雖已5歲,但還沒有勃起的生理反應,暫時無法判斷有無損及生殖功能,建議於17歲青春期前定期追蹤檢查,不過莊童泌尿功能目前正常。
法官認為現階段無法證明莊童受到身體功能嚴重減損且難以恢復的重傷害結果,加上證人證稱莊男照顧兒子還算細心、親子互動蠻密切,又無深仇大恨,應無重傷害意圖,改依成年人故意傷害兒童罪論處。
法官指莊男犯行危及兒子終身幸福、手段殘暴且極其危險,毫無反省後悔之意,一、二審均判他2年6月徒刑,最高法院駁回莊男上訴定讞。莊男另打傷妻子,又缺席親職教育輔導違反家暴保護令要求,被合併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已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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