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未成年「鞭刑24下」再關18年 噁男深夜逞慾下場慘了

▲▼性侵、性騷、性暴力、少女。(圖/CFP)

▲受害者13歲開始遭繼母的弟弟性侵,多年後意外見到加害者,終於鼓起勇氣報案。(示意圖/CFP)

記者吳美依/綜合報導

新加坡一名男子長年性侵姊姊的繼女,從受害者13歲那一年開始,前後長達7年左右。他承認2項加重插入式性侵罪及1項猥褻罪名後,18日被高等法院判處18年有期徒刑及24下鞭刑。

《海峽時報》報導,2010年,受害者與家人搬進一間小公寓,繼母弟弟也搬過來一起住。當時她年僅13歲,晚上睡覺時,經常遭潛入房間的加害者猥褻,頻率高達每周3次,之後更逐漸演變為性侵。

2018年,受害者搬出公寓後,就不曾再聯繫繼舅舅,並於同年11月結婚。未料,隔年跨年時,她與丈夫及公婆出門吃飯時,竟然在餐廳遇到加害者,回家後忍不住情緒崩潰,與先生討論後,終於決定報警。

受害者在國家心理衛生學院(NIMH)被診斷出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根據檢方說法,在受害的多年期間,她一方面意識到這種行為是錯誤的,另一方面又認為2人之間存在感情,內心痛苦不已。

加害者一開始對11項指控都提出抗辯,但審判期間卻一改態度,在受害者出庭前認罪。

檢方起初尋求18至20年有期徒刑與24下鞭刑,理由是加害者系統性地誘導受害者,以利在未來進行更多性行為。不過,辯護律師主張,被告認罪之舉,讓受害者免受出庭作證的創傷,應該減至10.5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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