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商務部。(圖/CFP)
記者蔡紹堅/綜合報導
中國大陸商務部先前曾宣布對原產於台灣的進口聚碳酸酯(Polycarbonate)實施反傾銷調查,調查結果19日公布,陸方認定台灣聚碳酸酯存在傾銷,將從4月20日起徵收反傾銷稅。
大陸商務部在公告中表示,調查機關最終認定,原產於台灣地區的進口聚碳酸酯存在傾銷,大陸聚碳酸酯產業受到實質損害,而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公告中提到,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自2024年4月20日起,對原產於台灣地區的進口聚碳酸酯徵收反傾銷稅。
根據公告,對台灣公司徵收的反傾銷稅稅率為: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9.0%、台灣出光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9.0%、奇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12.2%、奇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2.2%、其他台灣地區公司22.4%。
公告中也提及,反傾銷稅以海關審定的完稅價格從價計徵,計算公式為:反傾銷稅額=海關審定的完稅價格×反傾銷稅稅率。進口環節增值稅以海關審定的完稅價格加上關稅和反傾銷稅作為計稅價格從價計徵。
大陸商務部2022年11月對台灣進口的聚碳酸酯展開反傾銷調查,去年8月14日公告,認定存在傾銷,並致使大陸聚碳酸酯產業受到實質損害,以「保證金」形式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僅奇美、台化等4間公司保證金比率在20%內,其餘廠商須負擔22.4%比率的保證金。
不過,去年11月時,大陸商務部又發布公告稱,鑑於本案情況複雜,根據《反傾銷條例》第26條的規定,決定將本案的調查期限延長至2024年5月29日。
資料顯示,聚碳酸酯可用於電子電器、板材/薄膜、汽車、光學、包裝、醫療器械、安全防護等諸多領域。據大陸海關統計,2022年聚碳酸酯的主要進口來源地為台灣、南韓、泰國和日本等地,占該品類進口金額的65%,其中,從台灣進口的總額約占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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