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男利用病患對他的信任,假借「內觀法」的名義動手性侵女患者。(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台中市一名黃姓男子在某中醫診所擔任院長,豈料他先前竟趁著治療的機會,向女患者小美(化名)告知要實施「內觀法治療」,接著動手侵犯得逞,氣得小美一狀告上法院。台中地院審理後,判黃男3年4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黃男擁有中醫專業,行醫多年深受病患信任,在台中某中醫診所擔任院長,透過針灸等方式緩解病患的不適。
女患者小美先前因為車禍受傷,2023年2月底到了黃男的診所光顧、接受針灸。豈料黃男眼見四下無人,竟要求小美脫下外褲、抬高腿部,並且將雙眼緊閉。
小美對此感到不明白,不曉得為何要脫下衣物,黃男則是以中醫上「內觀法治療」的理由來說服她。眼見小美照辦,黃男立即上前觸碰小美的私處,接著動手侵犯得逞,期間完全沒有經過同意,讓小美感到相當崩潰。
▲黃男利用病患對他的信任,假借「內觀法」的名義動手性侵女患者。(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小美離開中醫診所以後,立即前往警局報案、提告。而在小美的私密處深處,警方也確實採集到了黃男的DNA,雙方於是對簿公堂。
對此,黃男則坦言,確實有在診所內跟小美性交,但對方沒有反抗、雙方沒有發生爭執,並沒有透過強制力來違反對方的意願,且因為多年來沒有治好小美,心中有責任感,加上母親過世產生移情作用,才會犯下本案。原先是計畫實施治療,而不是計畫性性侵,只是錯在最後一步。
不過,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黃男身為診所醫師,與小美是長期的醫病關係,卻逾越醫師的身分,破壞小美的信賴,做出強制性交的行為,嚴重侵害小美的自主權,也留下了心理陰影,案發後還否認犯罪、未達成和解或調解,因此依照強制性交罪,判處3年4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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