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與男網友開房間,人夫得知後怒提告。(示意圖,非當事人/ETtoday資料照)
記者劉人豪/基隆報導
一名男子透過網路遊戲認識一名人妻,雙方在遊戲中以老公、老婆相稱,還在臉書聊天「胸部很大,多少罩杯」、「幫妳按胸部」、「還好妳4/7,MC走了,沒有MC比較方便」等,人夫得知2人多次開房後提告,基隆法院判男子應賠償10萬元。
判決書指出,人妻透過網路遊戲認識男網友,雙方均以真實照片作為網路遊戲大頭照,男網友明知人妻為有配偶之人,而於網路遊戲對話中互以老公、老婆相稱,且雙方的臉書對話紀錄有「安全帽是妳老公送妳的哦」、「我先生有幫我買藍芽耳機」等語,可知男網友明知人妻為有配偶之人,仍多次邀約至台東住宿、泡溫泉。
雙方更於台北MTV過夜,並有「看MTV做壞壞的事」、「脫光塗油按摩」、「胸部很大,多少罩杯」、「幫妳按胸部」、「還好妳4/7,MC走了,沒有MC比較方便」等對話紀錄,後續還在基隆旅館開房,侵害人夫配偶權,人夫提告求償20萬元。
基隆地方法院認為,男網友與人妻有交往關係及邀約過夜及至旅店同處一室等行為,破壞人夫婚姻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與幸福,審酌男網友破壞人夫婚姻生活圓滿,判決賠償1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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