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受災鄉親向中央爭取最大權益,縣長徐榛蔚與賑災基金會董事長張景森對話。(圖/花蓮縣政府提供,下同)
記者王兆麟 /花蓮報導
為受災鄉親向中央爭取最大權益,縣長徐榛蔚19日率縣府團隊與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董事長張景森、執行長吳欣隆、督導陳宗良及行政院東部聯合服務中心執行長洪宗楷等人,商討0403大地震災後重建及補助事宜,並擬定0403花蓮縣重大災害救災計畫,全力協助鄉親走出地震陰霾,盡速恢復家園。
縣長徐榛蔚表示,感謝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董事長張景森重視花蓮地震災情,0403地震災後重建之路漫長且艱辛,目前受災戶短中期居住問題是最為急迫需要解決的,有不少鄉親的房屋嚴重受損無法居住,因此縣府正積極瞭解受災戶對於中繼屋的需求,讓受災戶能夠有個暫時可以遮風、避雨,同時又像家一樣溫暖的地方。
▲▼會議中商討災後重建及補助事宜。
會議中,花蓮縣政府爭取中央補貼事項包括災害慰問金發放、受傷者醫療照護補助、受災民眾生活扶助、受災學生助學金、中長期重建協助措施、中繼屋興建、未設籍住宅貸款利息補貼、震災罹難者大體處裡及聯合靈堂、一般住家財產損失救助、地震全毀損建物房屋稅及車輛使用牌照稅補助等進行討論。
對於地震造成建築物基礎結構毀損等議題,建設處長鄧子榆指出,在本次0403震災後目前全倒、半倒影響公共安全須強制拆除建築物有9棟,有關原地重建或不願原地重建並由賑災基金會價購土地部分,經確認是適用該9棟建築物。遭強制拆除之住宅建物,未來賑助金或原地重建賑助費用之估價,除採目前國土署建議的以各縣市興辦公共工程建物查估補償費計算外,建議是否也可以採目前各縣市正在興建的社會住宅的平均建築單價計算。
另外,與受災住戶協商,透過適當的估價,由賑災基金會價購災損房地,災民取得賑助金後,可儘快異地展開新生活。原地參與重建者,透過適當的估價,取得賑助金,參與政府的重建協助措施。政府提供至少半年租屋補貼,完成後分回房地。
社會處長陳加富說明,花蓮縣政府爭取事項包括地震災害慰問金發放作業,死亡每人發放慰問金為1,000萬元、重傷者發放每人100萬元、中傷每人發放3萬元;地震受傷者醫療照顧補助對象為可領取花蓮縣 0403 地震災害慰問金者,補助醫療費用、看護費用、其他醫療及照顧用品;地震受災民眾生活扶助方面,補助0403紅黃單戶1,893戶,每月2萬元生活扶助金,為期2年,以協助度過重建期間;地震受災學生助學金一次性補助紅黃單戶內在學學生從幼兒園到大學自5千元至2萬5千元。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董事長張景森表示,此次會議目的主要提出中央補助將以受災鄉親中低收入及急難為優先,包括無家可歸、受傷影響生活、房屋嚴重毀損等,並以主動積極的態度及溫暖關懷的角度提供災民幫助,期盼中央與地方齊心合作,讓政府成為災民最堅強的後盾。賑災基金會未來將支持花蓮縣政府協助災民鄉親,全力協助重建溫暖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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