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流行音樂中心 。(ETtoday資料照)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去年選戰期間,前台北市長柯文哲被爆任內與台北流行音樂中心(北流)廠商間有1.9億工程款爭議未結案,監察院也介入調查。而近日調查報告公布,監察院指台北市政府就該款項支付責任,與文化部函文往返長達1年多,遲未付款,導致北市府每月額外支付80萬餘元利息、累積需支付千萬餘元,「均有嚴重怠失」,糾正北市府、文化部。
監院報告指出,文化部洽請北市府代辦北部流行音樂中心興建工程,受委託辦理規劃設計、監造與專案管理之建築師事務所,分別向北市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請履約爭議調解,既經雙方調解成立,調解協議實與確定判決具有同一效力,對於機關具有拘束力,機關應依調解成立結果,就超出計畫核定經費之履約爭議款項新臺幣1.9億餘元,儘速籌劃財源先行墊付廠商,再行釐清爭議款項支付責任歸屬,避免衍生無謂之利息費用支出。
然而,文化部與北市府就該款項支付責任雙方函文往返長達1年多,遲未付款,導致衍生鉅額利息費用每月高達80萬餘元,累計需支付千萬餘元,亦乏積極因應作為,現雖由北市府先行編列墊付款墊支,且已協調廠商同意免除利息在案,惟此事件經媒體大幅報導,造成外界訾議聲浪不斷,嚴重損及政府威信,文化部與北市府難辭其咎。
調查報告指出,北市政府代辦北流工程,市府完成規劃設計及北基地表演廳建築工程發包,估算不足預算,提報北流工程修正計畫請增編預算15億元。其中直接工程費增編14億元,然技術服務費竟維持4.5億元,並未隨之配合調整編列,顯非合理。
且北市政府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之建築師事務所製作編列,再由專案管理之建築師事務所經專業檢視修正,經該府檢視並函報文化部召開多次會議審查,竟均未因應調整,又監院詢據北市府表示,該次修正計畫僅針對工程款增編,希冀行政院能儘速核定計畫,以利後續執行,事後再就技術服務費部分辦理請增經費,但又未見辦理,導致廠商於完工後提出爭議請求支付服務費,無相應經費可支應。
且直到監察院調查期間, 北市府、文化部就技術服務費編列及支付責任,仍存極大認知差異,爭議未解,核有違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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