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嬰示意圖。(圖/翻攝pixabay網站)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王姓男子去年6月間,因不滿沈姓女友要和前夫復合,竟動手虐待女友與前夫所生9個月大的嬰孩,導致小嬰孩重傷,送醫後雖幸運撿回一命,但卻有右側肢體無力等後遺症,王男被捕後,檢方將他聲押、起訴,一直延押至今,王男最近向法院聲請交保,但法官發現他不但偷偷去辦護照,還聯絡母親說要出國工作,地點就在金三角,因此認定他有逃亡之虞,裁定延押3個月。
王姓男子是去年6月24日至27日間,因不滿沈姓女友要和陳姓前夫復合,竟以毆擊、頭槌、扯髮、倒吊、劇烈搖晃等方式,傷害女和陳姓前夫所生9月大的嬰孩,導致小嬰孩硬腦膜下腔出血、全身多處挫傷等傷害,經送醫急救後倖免於死,但仍有右側肢體無力、左側眼瞼下垂、左側大腦腦波異常等後遺症等。
院方通報後,警方拘提王男到案,並將全案移送,檢察官複訊後,認為王男涉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為重傷害罪,罪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全案後續偵辦後,檢察官在去年11月底偵結起訴,移審法院後,由院方裁定續押3個月,今年3月再裁定延押2個月。
不料,王男最近委託律師向法院提出聲請交保,他主張相關事證都已由檢方查扣、查清,應無繼續羈押之必要。
不過,法院審理時發現,王男去年7月案發後不久,曾傳訊息給母親,稱自己要出國工作,已請旅行社代辦護照,且自承公司老闆詢問其可否至東南亞「金三角」工作,認定他有逃亡可能。
此外,王男在案發後,也曾刪光他和沈姓女友的LINE對話記錄,加上檢方召開羈押庭時,王男曾傳喚未到,王男雖辯稱是因為搬去和父母親住,以便就近照顧,但仍被法官認為有逃亡、串證之虞,裁定延押3個月,全案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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