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子違反保護令,持刀狂砍前女友30刀。(圖/資料照,下同)
記者黃資真/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33歲余姓男子因無法接受與23歲吳姓前女友分手,竟購買殺魚刀,違反保護令前往超商,狂砍正在工作的吳女30刀後便逃逸,15小時後在速食店排隊買漢堡被逮。審理期間余男僅認傷害,否認有殺人犯意,高雄地院認其無悔意,依過失殺人罪處8年、違反保護令2月。
回顧此案,原本是熱戀情侶的余男與吳女,在2023年5月間鬧分手,余男卻不斷糾纏,吳女不堪其擾,6月聲請保護令獲准,但余男仍跑到吳女工作的超商徘徊,下跪求復合,警方獲報到場後將余男逮捕移送地檢署,被裁定預防性羈押。
8月28日余男解除羈押獲釋,竟拿著特地購買的殺魚刀,在9月9日凌晨前往超商找人,看到正在打掃的吳女遂快步上前,吳女見狀立即躲進附近店家,連忙請人報警,余男見員警到場便逕自離去。
怎料余男不放棄,在9月13日凌晨3時20分2度持刀至超商,趁吳女正在補貨無防備之際,朝其肢體、左腰割刺,期間她忍著劇痛喊叫「放開」、「救命」慢慢爬出店外,余男卻無視滿身血的前女友,拉扯其頭髮阻擋,直到隔壁的大樓保全發現,持高爾夫球桿喝斥,余男才停止離去。
吳女因上開攻擊,受有肢體及左腰多處切割傷、氣腹、右大腿深部撕裂傷併肌肉及血管損傷等,到院前一度因低血容性休克而心跳停止,所幸經搶救後撿回一命。
▲女子到院前一度失去呼吸心跳,所幸經搶救後撿回一命。
行兇後余男徒步逃逸,不斷製造斷點企圖干擾辦案,仍在15小時後,在速食餐廳內逮到正在乖乖排隊點餐的余男,檢方調查後依殺人未遂罪起訴。
審理時余男僅坦承傷害故意,但無殺人犯意,辯護人則稱其未攻擊頭、頸、胸、腹等部位,且經吳女一再掙扎後,余男便罷手放棄攻擊。
法官認為,余男警詢時自陳在停止羈押後去找吳女,是想看她會不會願意溝通或道歉,但對方不願對話接觸,自己才會生氣做錯事,足認因接觸未果,遂心生不滿,持預先購買的殺魚刀攻擊吳女。
▲男子最終在速食店排隊買漢堡時,被警方壓制逮捕。
勘驗當時監視器畫面,吳女肢體因刀傷而血流如注,甚且哭求停手,余男卻未理會,繼續持刀攻擊,且是連續割刺肢體及左腰部位,足認余男主觀上應有縱使發生死亡結果亦再所不惜之殺人不確定故意。
法官審酌,毫髮無傷的余男犯後僅承認違反保護令輕罪,而矢口否認殺人未遂犯行,企圖推卸責任,且於羈押期間持續以寫信方式騷擾吳女及其家人,難認態度良好,加上吳女身體傷勢雖已恢復,但身心仍承受高度痛苦,尚須憂心對方執行完畢後是否仍會對其不利,依殺人未遂罪處8年,違反保護令罪處2月部分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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