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憲法法庭將對死刑存廢召開言詞辯論庭。(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37名死刑定讞的死囚,認為我國目前仍有「死刑」違憲,向司法院憲法法庭聲請釋憲。憲法法庭23日上午開庭審理,死囚們認為死刑完全剝奪生命權、生命尊嚴,又違反憲法比例原則,有違憲之虞;至於法務部則認為死刑合乎《兩公約》精神,並未違憲。
37名死囚分別為羈押最久的邱和順、年紀最大的王信福、同案被告徐志強無罪確定的黃春棋與陳憶隆,另外包含張人堡、張嘉瑤、鄭武松、劉華崑、連佐銘、蕭新財、楊書帆、呂文昇、施智元、劉榮三、王柏英、王鴻偉、陳文魁、沈鴻霖、陳錫卿、廖敏貴、唐霖億、沈岐武、蕭仁俊、廖家麟、徐偉展、歐陽樓、郭俊偉、連國文、李德榮、林旺仁、游屹展、蘇志效、林于如、邱合成、彭建源、黃麟凱、沈文賓。無一不是手段兇殘、背負人命的重大罪犯。
其實本案原本有38名死囚聲請釋憲,但2023年10月17日,死囚黃富康心因性休克,送醫不治。黃男2009年3月間,因失業、欠債,最後竟迷信日本漫畫《銃夢》,以為「殺人可以改運」。而後黃男上網假裝租屋,約出台北市士林區的簡姓房東後,以鐵鎚、刀刃殺害簡男。
而聲請釋憲的37名死囚中,邱和順在1987年間組成擄人勒贖的強盜集團,除了殺害女保險員柯洪玉蘭以外,更有名的是綁架學童陸正並撕票。陸正至今仍未尋獲遺體,而這也是人權團體多次為邱和順聲請釋憲、再審的主要原因,主張陸正並未死亡。邱和順在此次釋憲中,也主張自己當年遭刑求,另外也主張自己並未行使足夠的對質詰問權,憲法保障的正當法律程序有所缺欠。
死囚蕭新財,2000年間攜帶槍械打算與某角頭火拼,卻在路上遇到兩名員警發覺有異,攔車臨檢。同夥持槍指住其中一名員警,蕭男持散彈槍殺害員警;也對另一名員警開槍,打成重傷。2005年間遭判死刑定讞,他在這次的釋憲聲請理由中指出:「只要死刑還存在著,那麼整個刑法就都散發著血腥的氣味;整個刑法就都帶著有陰森恐怖的印記;整個刑法都充滿著報仇雪恨之污點。」
▼大法官將在憲法法庭內,審查死刑存廢問題。(圖/記者屠惠剛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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