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一名人妻指控丈夫阿財(化名)外遇女同事小花(化名),她透過手機定位意外發現此事,丈夫事後簽立切結書保證不再外遇,沒想到去年5月至7月間仍與小花共赴摩鐵5次,憤而決定對兩人提告求償100萬元。桃園地院法官日前審理此案,最終判阿財和小花應連帶賠償人妻30萬元較為適當。
▲人妻抓包丈夫阿財外遇,丈夫雖然保證不再外遇,事後卻又被發現帶小三上摩鐵。(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人妻在判決書中主張,丈夫(現已離婚)和小花是同事關係,去年1、2月間她透過手機定位功能,意外抓包丈夫竟然深夜還留在小花住處,進一步調查,發現兩人曾互傳曖昧訊息、做出擁抱以及親吻等親密舉動,氣得提出質問,丈夫則簽下切結書並道歉,同時保證不會再外遇。
然而,人妻發現,丈夫承諾不會再外遇,卻還是在去年5月至7月間與小花共赴摩鐵發生性關係5次,讓她大受打擊,憤而決定對兩人提告求償100萬元。阿財和小花挨告之後,對於人妻的指控均不爭執,僅表示求償金額過高。
桃園地院法官認為,人妻指控阿財外遇小花,有定位App截圖、兩人的LINE對話紀錄為證,加上兩人對於指控也不爭執,足見人妻的主張應可採信;阿財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小花發生親密交往行為,確實侵害到人妻的權益,考量到雙方的身分、地位、經濟能力等因素,最終判兩人應連帶賠償人妻3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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