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砂石車司機去年12月底與今年1月初,兩度載運建築廢棄物棄置台61線新屋線路邊,還造成2名騎士閃避不及摔傷意外。(圖/桃園市環保局提供)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陳姓砂石車司機去年12月間與今年1月初,兩度自新北市某處工地載運建築廢棄物,趁凌晨時分棄置於台61線路旁,導致2名騎士閃避不及摔車受傷,桃園楊梅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陳男涉案將他移送法辦。桃園地檢署調查時,陳坦承不諱,檢方偵結依違反廢清法、過失傷害等罪嫌將他起訴。
檢警調查,37歲的陳姓男子於去年12月29日凌晨3時43分許,自新北市某處工地載運營建廢棄物,沿台61線至桃園市新屋區段南下53K外側,隨意將廢棄物倒在路旁,現場的廢棄物堆成一座小山,導致後方朱姓騎士經過時閃避不及摔傷。今年1月2日凌晨3時許,陳男再度駕駛砂石車載運營建廢棄物至台61線北上51.1K處外側車道棄置,導致後方楊姓騎士閃避不及摔車受傷。
▲陳姓砂石車司機今年1月初,載運建築廢棄物棄置台61線新屋線北上外側道路旁,造成騎士閃避不及摔傷意外。(圖/桃園市環保局提供)
兩起事故造成2名騎士受傷,楊梅警方接獲報案後會同市府環保局稽查人員到場稽查,警方調閱沿途監視器發現是陳男所為,傳喚到案說明後坦承犯案。
桃檢複訊時,檢方查出,陳男根本沒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證明,由於2名騎士指證歷歷,陳男亦坦承犯行,檢方根據警方、環保局現場蒐證照片、監視器畫面截圖、被害人醫院驗傷證明等佐證,偵結依廢清法、過失傷害等罪嫌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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