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鄉公路客運擬開放載貨!運費不得超過全票 最快5月底上路

▲▼花蓮富里鄉公所日前邀集監理所花蓮監理站及地方相關單位,舉辦幸福巴士2.0宣導會議。(圖/富里鄉公所提供,下同)

▲目前偏鄉幸福巴士除載客外已開放載貨,未來將放寬偏鄉公路客運也可載貨。(資料示意圖/富里鄉公所提供)

記者李姿慧/台北報導

交通部今(24日)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繼過往開放偏鄉「幸福巴士」也能提供貨運服務外,修法也將擴大偏鄉公路客運業者也能經營貨運,並明訂貨運費不能超過客運全票金額,且違禁品或危險物品可拒絕運送,該草案預計預告14天,若順利的話,推估5月底或6月可望上路。

偏鄉公共運輸資源匱乏,既有汽車客運和貨運業者經營意願低,為強化偏遠地區公共運輸服務並善用資源,除過往已經開放偏鄉「幸福巴士」除載客也能貨運外,修法草案也將擴大偏鄉公路客運業者也能經營貨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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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今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明訂偏鄉公路及市區汽車客運業可提供偏遠地區貨運服務,另草案也規定公路客運若載貨,承運的每件貨物運費不得超過客運路線時收票價的全票金額,但若公路主管機關另有規定則從其規定;營運時間、班次和貨物運價表也要在車站和車廂內公告。

草案也規定,車輛載貨空間要與載客空間有適當區隔,並要將裝運貨物固定妥當,裝載方式及貨物體積不得妨礙行車安全及旅客上下;車輛載運旅客和貨物重量不得超重,另貨物屬於違禁品、危險品或有危害他人身體財產之虞,客運業者可以拒絕運送。

交通部表示,該草案預計預告14天,蒐集各界意見,若法制順利的話,最快5月底或6月上路,屆時偏鄉的公路客運業者可以向公路主管機關提出載貨服務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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