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歲男童遭生父凌虐致死、生母拖延社工訪視 監院要求台南市府檢討

▲▼監察院,監院,國家人權委員會,彈劾,糾正案,行政機關,國定古蹟,原台北州廳,森山松之助。(圖/記者李毓康攝)

▲監察院。(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台南去年發生2歲男童受虐致死案,該謝姓男童2022年就曾受虐,經台南市府安置近一年後返家,期間經社工多次會面、漸進式返家及評估決策,仍不幸發生此憾事,監察委員林國明調查「臺南市安置男童返家受虐致死」案,報告指出,台南市政府對於家外安置受虐幼童之返家準備及返家後訪視輔導未臻周全,監察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昨(23日)審查通過調查報告,要求台南市政府確實檢討改進。

台南市1名2歲多男童在2023年10月晚間被生母及生父送到醫院急救後不治,身上有多處不明傷痕,疑受虐致死。該名男童於2022年4月經台南市政府安置,並於2023年7月間返家,期間經多次會面、漸進式返家及評估決策,卻仍不幸發生此憾事,為瞭解該府協助安置兒少返家的相關機制是否周延、資源是否足夠,監察院立案進行調查。

經調查發現,2022年4月男童因腿部骨折送醫,經醫療單位評估後高度懷疑為虐待所致,台南市政府依《兒少權法》進行安置,之後經過家庭重整服務、安排親子會面交往與漸進式返家,並定期召開安置評估決策會議後,決定結束安置,並於2023年7月22日將男童交付返家。

然而,該男童未足3歲,案家實際上也存在多重脆弱因子,返家不久後,父母即反映男童調皮、難以管教,不同於親子會面及漸進式返家時的狀況。再據台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查結果,男童返家後即不斷遭生父以殘忍的方式反覆凌虐,生母也容任生父所為而毫無保護作為,男童終至2023年10月受虐致死。

監察院指出,本案凸顯台南市政府返家準備與評估不夠周延,致生此憾事,台南市府事後檢討提出改進措施,將針對6歲以下安置兒童研議更嚴謹返家評估機制,監察院要求該府後續應確實落實執行,以維護兒少權益。

調查報告指出,2023年7月5日臺南市政府召開兒少家外安置評估決策會議,決議同意男童結束安置,並強調男童係6歲以下,返家後需增加訪視頻率。同年月22日男童返家後,該府雖依規定執行每月至少2次的追蹤訪視頻率,但面對生母屢採拖延、迴避的回應態度,卻僅是不斷以電話、LINE等方式持續聯繫。

調查報告指出,台南市府未能積極採取有效處置對策及尋求跨網絡協助,以致男童返家後至受虐死亡的3個月內,社工僅在案家租住旅館的1樓大廳當面見到男童2次,無法進入案家住處訪視居住環境安全,錯失保護契機,台南市府應檢討改進。

監委表示,該男童的生父及生母曾因2021年3月間對男童的哥哥不當管教事件,各被裁處30小時強制性親職教育,之後生母又因2022年4月間男童腿部骨折再被裁處13小時,但2人卻分別遲至2022年7月23日及8月8日才開始配合執行。男童安置期間,臺南市政府原將2人完成親職教育時數作為家庭處遇及返家準備的目標,但2人皆未執行完畢,男童返家後更未再積極完成,台南市府卻欠缺有效處置作為以促2人完成親職教育,應予檢討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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