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世賢、莊智勝/基隆報導
基隆市警局第一分局的副分局長劉舜賢日前爆出有債務問題,遭市警局列注意對象,未料隨後又遭檢舉發生婚外情。督察科獲報後目前已啟動自檢程序,警局則是先將劉員調整為非主管職務,並於今(25日)上午表示,核予記過二次懲處、並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責任。後續將持續追查,若有違紀(法)情事,依法究辦,絕不寬貸。
▲基隆市警局第一分局副分局長劉舜賢爆出婚外情,遭記過二次處分。(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初步了解,劉舜賢是中央警察大學58期畢業,曾擔任基隆港務警察所老碼頭所長、宜蘭縣警局三星分局副分局長等,去年3月轉任基隆市警局第一分局副分局長,過去就曾傳出有債務糾紛等經濟問題,被基隆市警局列為注意對象,警局有意調整其職務並進行調查,不料隨即又接獲檢舉,指他與某女性友人發生婚外情,因此督察科才啟動自檢程序。
基隆市警局表示,劉員違反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規定及不正當男女感情交往等情,經調查相關事證,確認劉員有不正當男女交往情形,已於113年4月24日調整為非主管職務,核予記過二次懲處、並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責任。後續將持續追查,若有違紀(法)情事,依法究辦,絕不寬貸。
基隆市警局強調,針對員警違法違紀案件,主動調查,依法嚴處,秉持「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之立場,使同仁知所警惕,展現淨化團隊決心,以維警譽。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