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婉諭/時代力量黨主席
震驚社會,引起輿論大量關注的剴剴案,至今已經超過一個月。
各種新聞事件與政治口水,吸引了輿論焦點,關於收出養的系統問題,還沒有被看清楚,更不要說被解決。
一個多月來,我們蒐集資料,向第一線的實務工作者請益,只因為我們沒有忘記,解決制度的問題,才能真避免悲劇再度重演。
接下來,我們會跟大家分享事件背後的的結構性問題,以及我們的想法與建議!
本文就先從目前台灣的「收出養制度」開始談起。
一個孩子,要找到安心的家,就像彈珠台的彈珠,輕輕落下,彈跳轉折。
幸運的話,才能在收養家庭落腳,展開全新的人生。
▲ 一個孩子,要找到安心的家,就像彈珠台的彈珠,輕輕落下,彈跳轉折。(圖/業者提供)
出養評估
當社會局或是政府委託的收出養單位(以下簡稱單位)的電話響起,電話那頭,可能是無能為力的媽媽,可能是阿公、阿嬤,在替孩子、孫子找個家。
在制度上,這叫做提出「出養需求」。
接下來,政府或單位會評估孩子原生家庭的組成、經濟狀況,來判定這個孩子的支持條件,有沒有不足到必需「出養」的程度。
安置評估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就會進到「安置評估」的環節。
比起出養的必要性評估,安置的必要性評估,門檻會拉得更高。
一方面,基於兒童的權利與福祉,我們都希望孩子能盡可能留在原生家庭,政府與社福機關的角色,應該是協助原生家庭,而不是把孩子從原生家庭拉走。
另一方面,政府投入在安置的資源極為有限,安置機構床位常常不足,這也導致從上而下的判斷,都會趨向比較嚴格的評估標準,來使用非常稀少的安置床位。
▲ 政府投入在安置的資源極為有限,因此從上而下的判斷,都會趨向比較嚴格的評估標準。(圖/記者林東良翻攝)
還有一種由政府進行安置的模式,是找到寄養家庭,作為孩子的中繼站。
所以,除非原生家庭真的沒辦法,甚至會損害孩子的身心安全,這時候,政府才會做出「安置」的決定,讓孩子在找到收養家庭前,先離開原生家庭。
在實務上,政府把安置的門檻拉得比較高,所以有些有出養必要,但是政府認為不需安置的孩子,還是會轉到單位手上,再次評估是不是需要安置。
如果單位的判定是需要的,這時候,單位反過頭來要徵求政府的同意,讓這個孩子得以安置,或是由單位自行安置。
很不幸的,在這段「安置與否」,歷時幾個月的評估期間內,有些兒虐案件,就發生在瀕臨無法照顧孩子的原生家庭中。
安置方案
目前台灣有八家收出養單位,其他有六家(家立、忠義、天主教福利會、小天使家園、善牧、神愛兒童之家)同時也有安置機構,另外兩家(兒盟、勵馨)則是與保母合作來安置孩子。
看完了以上的介紹,大家可能會產出三個問題:
為什麼收出養單位要自行收案?
為什麼收出養單位要自行安置?
以及最令人悲傷的:剴剴短暫的一生,在這個制度中到底經歷了什麼?
下一篇文章,就讓我們追索剴剴尋求出養的歷程,是怎麼走到不可挽回的悲劇。
▲ 將一歲男嬰剴剴凌虐致死的劉姓保母姊妹。(圖/翻攝自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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