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傳播妹參加毒趴暴斃。(圖/翻攝臉書、資料照)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原本住在台南的17歲傳播妹小芊(化名),2019年接到工作,到台中參加毒品趴陪搖。在場的何姓等6名男子,竟對小芊下藥、輪流性侵,最後小芊因此暴斃。最高法院審理後,最高法院審理後,將主嫌何姓男子判處有期徒刑5年2月定讞。
判決指出,台中市何姓男子2019年7月12日經由友人介紹,找上擔任傳播妹的小芊。當天下午,何男與小芊以通訊軟體聯繫後,何男將2人對話內容PO在某臉書群組,群組內多名男子隨即回應,要求找小芊出來飲酒同樂。
另一方面,同夥的男子中隨即有人找了藥頭,購買10包含有「4-甲基甲基卡西酮(Mephedrone,俗稱喵喵)」的毒品咖啡包,一夥人就在其中一名男子家中,開始了毒品趴踢。小芊喝下三包毒咖啡,1小時後就陷入昏迷,任憑在場的何男、莊男、吳男等3人,輪流猥褻、性侵、拍裸照。
但3人的行為讓同行的女友人非常不滿,破口大罵。何男之後叫來計程車,將小芊帶到汽車旅館後,繼續性侵、拍下不雅照片。何男完事後還輕鬆洗澡,最後丟下被蹂躪到體無完膚的小芊,自行離去。一直到了下午,房務人員察覺有異,進門後才發現已經死亡多時的小芊,隨即報警處理。檢警循線逮捕當時性侵的何男、莊男、吳男,另外也逮捕當時在場同歡、提供毒品的鄧男與兩名賴男。全案依照「強制性交」、「轉讓偽禁藥」等罪嫌,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審理後,將提供毒品的鄧男等3人判刑5月與6月,至於性侵的何男等3人,分別遭判刑4年2月、3年10月與3年。案件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加重性侵刑度,改判3年6月到5年2月不等刑期,另外將提供毒品的3人分別判刑8月與5月。何姓男子再上訴,最高法院25日駁回上訴定讞。
▼17歲傳播妹參加毒品趴,最後遭性侵暴斃。(圖/翻攝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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