諷何博文「被搓的最大顆湯圓」 國民黨與2黨工須賠35萬

▲▼何博文告蕭敬嚴加重誹謗。(圖/記者劉昌松攝)

▲何博文告蕭敬嚴加重誹謗,已不起訴處分。(圖/記者劉昌松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民進黨新北市黨部主委何博文去年(2023年)4月,告發新北市長侯友宜2014年涉「搓圓仔湯」喬黨內初選、觸犯選罷法,時任國民黨發言人蕭敬嚴、文傳會副主委林家興po文並開記者會,嘲諷何博文「就是被黨內搓的最大顆湯圓」、「參政史就是一部湯圓的血淚史」等語,何怒告求償,台北地院判蕭、林與國民黨須連帶賠償何共35萬元,可上訴。

本案源於名嘴羅友志去年爆料指稱,2014年參加新北市議員選舉國民黨黨內初選期間,時任新北市府副市長侯友宜勸他別在土樹三鶯地區參選,願給他500萬元去汐止選區競選。

▲▼侯友宜會見世界自行車發起人Leszek Sibilski推廣新北市自行車友善騎乘環境。(圖/記者湯興漢攝)

▲新北市長侯友宜。(圖/記者湯興漢攝)

當時爭取民進黨提名參選新北市立委的何博文,在羅友志爆料當天到新北地檢署,告發正爭取國民黨提名參選總統的侯友宜「搓圓仔湯」喬黨內初選、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蕭敬嚴當天隨即在個人臉書粉專po文,嘲諷何博文「被搓的最大顆湯圓、被(民進黨)黨內搓的最大顆湯圓、轉戰淡水區難道不是在搓湯圓嗎?這是不是破壞民主制度的行為?是不是被黨內高層搓湯圓?如此鐵錚錚的密室交易行為,連主委自己都可以被當成湯圓搓了」等語。

蕭敬嚴稍後再補1篇po文,譏何博文「才是被搓湯圓的人,是最大顆湯圓,是不是又在自爆選罷法呢?是被搓過來選淡水立委」等語。

▲國民黨今(2)日召開「違規酬庸無專業,內閣爭議一條龍」記者會,林家興、陳暉、蕭敬嚴出席。(圖/國民黨提供)

▲蕭敬嚴。(圖/國民黨提供)

林家興同日也在個人臉書粉專,連續2篇po文指何博文「自己被搓湯圓經驗豐富」、「湯議員,多次被搓湯圓的何博文議員,湯圓闖江湖,哪能不挨搓?被搓被喬忍痛退選,擔任湯圓經驗豐富,何博文屢次被搓被喬,可說是愈搓愈大顆,下次不知道要請誰來才搓得動?」等語。

國民黨臉書粉專隔天(18日)po文,將何的頭像合成湯匙中的湯圓照片加以嘲諷,蕭、林同日上午並連袂在國民黨中央黨部開記者會,以《那些年他們搓的湯圓?三問民進黨是否認同何博文》為題,指稱何的參政史「就是一部湯圓的血淚史」、「要參選板橋立委但是又被搓被喬,喬到淡水去,最大顆的湯圓不就是何博文自己嗎?」等語。

何博文主張名譽受損,怒告蕭敬嚴、林家興與國民黨惡意抹黑,要求連帶賠償共600萬元,並須將他本案勝訴啟事,分別在2人的粉專與國民黨粉專各刊登1天。

▲▼國民黨 台中市立委候選人林家興。(圖/記者屠惠剛攝)

▲林家興。(圖/記者屠惠剛攝)

蕭、林2人和國民黨辯稱「搓湯圓」是台灣政界常用台語黑話,意指以不合理協商或威脅利誘勸退對手,他們po文用「搓湯圓」評論何博文參政之路有勸退他人、被他人勸退以及轉換選區參選經驗,純屬善意評論公眾事務、應受言論自由保障,且他們提醒轉戰淡水選立委的何「不要辜負原板橋選區選民付託」,並沒描述何涉犯《選罷法》的「反搓湯圓」條款。

法官審理認為,本案發生時,正值政黨提名階段、選戰即將開跑,蕭、林2人與國民黨反覆指稱何博文被搓湯圓,並明示暗示何從板橋選區轉戰淡水選區為「密室交易」結果,已明顯指何違反選罷法,蕭男等人也承認政界所稱「搓湯圓」,意指不法行為。

法官認定蕭、林2人與國民黨本案po文,足以使一般民眾對何博文產生負面評價,且夾敘夾議中,對於事實陳述未盡合理查證,甚至譏諷、嘲笑「何博文以後的人設,我看走到哪裡,大家都會把他當作湯圓,其實何博文就是那顆最大最大最大最圓的湯圓」,顯然出於政治立場對立而非善意。

法官強調蕭、林2人被何博文提告涉嫌妨害名譽,雖獲不起訴,但刑案見解不拘束民事認定,據此判決蕭、林個人po文部分,須和國民黨連帶賠償何博文各10萬元,蕭、林2人在國民黨召開記者會行為,須和國民黨連帶賠何15萬元,但不必刊登勝訴啟事,因判決會上網開放查閱,何也可在自己的社群媒體公布判決,應足以回復名譽,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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