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興(化名)曾在某物流公司工作,去年5月間他趁著凌晨上班時,偷偷將一個裝有價值4萬元iPhone手機的包裹取走,變賣得手2萬元,因而挨告。士林地院法官日前審理此案,並依業務侵占罪判處阿興有期徒刑7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阿興偷走包裹內的iPhone變賣,結果害自己被判關7個月。(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非本案提到的手機。)
判決書中記載,阿興利用在物流公司工作的機會,明知經手的包裹都是客戶交付的託運貨物,竟在去年5月某日趁著凌晨上班的時候,將一個裝有iPhone手機(價值大約4萬元)的包裹取走,之後再變賣給不知情的第三人,成功換取2萬元款項。
後來公司主管發現異狀,報警處理才揪出阿興的違法行為。阿興到案之後表示,案發當時是他的上班時間,因為上班人數少,所以沒有分配固定區域,大家要負責將所有包裹分到指定區域。
士林地院法官認為,阿興貪圖不勞而獲,竟利用職務之便,侵占業務上所保管的物品,違背職責,顯然價值觀有所偏差,考量到他雖然已經坦承犯行,但至今仍未與受害者達成和解或賠償,最終依業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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