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年收約百萬元的上班族阿鵬(化名)去年8月間在朋友家喝酒小聚,接著酒駕上路,卻在路途中因為不勝酒力,停在某匝道路口並於車上睡著了。士林地院法官日前審理此案,考量到阿鵬這次已經是第二次酒駕被抓,最終依法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併科罰金2萬元,前者得易科罰金,後者得易服勞役。
▲阿鵬酒駕上路,卻在半路睡著了。(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鵬去年8月間先是在朋友家喝酒小聚,深夜結束聚會之後,他自行駕車離去,結果半路因為不勝酒力,車子沒有熄火停在新北市某匝道路口,自己則在車上睡著了。巡邏警員發現異狀,上前對阿鵬進行酒精測試,測得吐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63毫克。
雖然阿鵬的辯護人請求給予緩刑宣告,但士林地院法官認為,阿鵬2019年間曾因酒駕被判刑有期徒刑3個月,併科罰金1萬元確定,如今未滿5年再犯,經核對不符合緩刑的要件,因此不予宣告緩刑。
法官表示,阿鵬明知酒駕對自己和其他用路人具有高度危險性,卻不知悔悟,行為確實不應該,考量到他已經坦承犯行,最終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罪,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併科罰金2萬元,前者得易科罰金12萬元,後者得易服勞役20日,全案仍可上訴。
● 《東森新媒體ETtoday》提醒您:禁止酒駕,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有害健康。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