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君豪/新北報導
27日6時20分許,國道3號南向往南港系統要轉入宜蘭方向,一輛黑色廂型車竟然在國道警巡邏車前,直接加速違規跨越交流道槽化線,公然「剪警車」的危險駕駛行為實在太扯,警車立即跟上盤查,經詢問駕駛表示因一時恍神開過頭,錯過交流道才會急著右切;國道警方表示將依法開罰。
▲該名駕駛魯莽跨越槽化線行為,全遭後方車輛錄下。(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國道警方表示,該車駕駛行為明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3條1項12款,「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車。處3千元以上到6千元罰鍰」,警方將依規定開罰。
國道警察局第九大隊呼籲用路人:駕車要到達之目的,建議應先作好功課,由何處進、出高速公路,下交流道前先行駛外側車道,依循減速車道行駛,不得當場迴轉或是減速驟停。
民眾若有從內側線車道往外切跨越槽化線(俗稱螃蟹車)危險駕駛行為,甚至突然減速,造成交通事故也需負有肇事責任。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3條危險駕駛,得處6千元以上2.4萬元以下罰鍰,吊扣牌照6個月。
警方呼籲:駕駛人若真的錯過交流道、匝道,由於車速快,應到下個路段迴轉再上,不可於高速公路上違規迴轉,避免釀成嚴重事故,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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