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當眾侮辱女老師,判賠3萬5千元確定。(示意圖/翻攝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吳佩蓁/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國小男童,當著全班近30名學生面前,對著女老師公然侮辱說「妳被X到了」,女老師當場氣炸,並對男童及家長提告求償20萬元,法院審理後,判決男童及父母應連帶賠償3萬5千元,事後老師及男童父親各就其敗訴部分上訴,台北地院裁定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事發時女老師正在授課,男童卻在座位上和其他同學嬉鬧,出言侮辱女老師「妳被X到了」,令女老師心理遭受重大打擊,嚴重侵害她人格權、踐踏教師尊嚴,因此怒向男童及其父母求償20萬元。
男童及其父母則辯稱,據現場其他學生及班導師所述,事發時教室內情況混亂,部分學生並未聽到男童說「妳被X到了」這句話,況且女師與男童為師生關係,事發後應該對男童輔導及給予性別平等教育,而非逕行提起訴訟。
法院勘驗現場錄音檔,事發時男童當著全班同學面前侮辱女老師說「妳被X到了」,其他同學聽完旋即大笑,女老師立即指責男童亂說不好聽的話,其他學生仍繼續起鬨,並有男學生稱「老師被X到了」、另名男學生稱「就是那個X精的」,過程中許多學生不斷大笑、喧嘩,因此認定男童確實有說「妳被X到了」。
台北地院審理認為,事發時男童已是國小六年級學生,不可能不知道自己所說的言論有含有性暗示、壓迫與貶抑女性之意義,認定男童所為確使女老師名譽受有損害,應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法官認為,男童所為未尊重女老師教學專業,並以性羞辱之方式當眾使她難堪,其父母亦未就其在校言行予以約束,審酌男童父親為工程師,母親為國小教師,男童現為國中1年級學生,判決男童及父母應連帶賠償女老師3萬5000元,雖然之後女老師及男童父親均不服判決上訴,但北院審理後認為原審判決無誤,駁回上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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