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姓醫師與謝姓護理師當街擁吻、捏臀,遭正宮提告求償,判賠30萬元。(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吳佩蓁/高雄報導
高雄某醫院神經外科朱姓已婚醫師,利用澎湖出差義診期間和謝姓女護理師偷情,兩人更被拍到當街擁吻、掐臀等親密舉動,事後朱妻發現丈夫疑似感染性病,被醫師要求進行梅毒檢查,怒向2人提告求償100萬元。橋頭地院審理後,判朱、謝應連帶賠償3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朱妻主張,她與朱醫師結婚10年,育有2子,原本一家四口婚姻幸福,不料朱男竟與手術室護理師謝女外遇。2021年3月27日朱謝兩人同遊澎湖,並於29日私下見面用餐,餐後兩人更在大街上擁吻、摟抱,朱甚至伸手揉捏謝女臀部;另外她還發現老公疑似感染性病,並遭醫師要求進行梅毒檢查,認為丈夫確實已有為婚外性行為,因而怒向朱謝求償100萬元。
朱男辯稱,他前往澎湖是出差義診,且他對於男性或女性友人,均習慣以擁抱等方式表達對朋友或同事的支持,並無違反善良風俗或嚴重踰越男女分際之行為。對於妻子指控他染性病,他則辯稱,妻子提出的診紀錄不能證明他染上梅毒罹患性病,事實上他亦未染上梅毒。
謝女則辯稱,她與朱醫師間頂多只有擁抱,並未擁吻或揉捏臀部等行為,且3月27日她雖有赴澎湖,但是私人行程,隔天即返回台灣,兩人行程並不相同,並主張朱妻所提出的照片及影片是偷拍所得,不得做為證據。
法官勘驗朱、謝登機、機票刷卡紀錄,發現兩人於27日在小港機場碰面後,一同搭機前往澎湖,且座位相鄰,28日、29日更先後返回高雄,上開4張往返機票均由朱男刷卡支付,且朱男義診日期為28日,卻提前一天前往澎湖,認定2人交情匪淺,非一般同事之誼可比擬,已侵害朱妻配偶權。
橋頭地院審理認為,朱男雖不否認有做性病檢查,但並無證據證明其已感染性病,亦無法推論朱謝間有性行為,審酌朱男為某準醫學中心神經外科主治醫師,曾獲模範住院醫師,月收入約為25萬至30萬元,謝女為手術室護理師,判朱、謝兩人應連帶賠償朱妻30萬元慰撫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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