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中年男子阿成(化名)過去有酒駕前科,去年10月間他酒後在某倉庫旁邊放鞭炮,沒想到風一吹引燃紙箱,導致倉庫部分貨品、機具受損。新北地院法官日前審理此案,考量到阿成已經坦承犯行並履行賠償,也獲得倉庫主人諒解,最終依法判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緩刑2年。
▲阿成喝醉後在倉庫旁邊放鞭炮,不慎引發火災。(示意圖/VCG,與本案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成去年10月某日晚間7時許飲酒之後,竟在某倉庫旁邊施放鞭炮,結果引燃現場的紙板、紙箱,加上風勢關係,火勢延燒至倉庫內部,導致部分貨品、電風扇以及工作機具遭燒毀。而阿成到案之後,對於自己的犯行均坦承不諱。
新北地院法官認為,阿成在倉庫附近施放鞭炮,竟疏於注意釀成火災,造成倉庫主人一定程度的財產損失,行為確實不應該,考量到他在案發當時有嘗試幫忙滅火,事後也已經賠償倉庫主人所受的損失,並獲得對方諒解,於是依失火燒燬建築物以外之物,致生公共危險罪,判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
緩刑的部分,法官表示,阿成過去有酒駕前科,這次是因為一時失慮觸法,相信他應該知道警惕,無再犯之虞,於是予以宣告緩刑2年,希望他能改過自新,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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