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擬修《勞基法》7大修正方向曝光 鼓勵企業為員工加薪

▲▼  國民黨立委召開「勞工漲薪有保障  勞資環境更強壯」記者會。(圖/牛煦庭辦公室提供)

▲國民黨立委召開「勞工漲薪有保障 勞資環境更強壯」記者會。(圖/牛煦庭辦公室提供)

記者崔至雲/台北報導

5月1日勞動節將至,國民黨立委游顥、黃建賓、吳宗憲、牛煦庭今(30日)上午召開記者會,針對勞動基準法提出了七大修正方向,分別是「試用期法制化」、「自願離職強迫禁止」、「非自願離職證明書發給義務」、「欠薪通報義務」、「欠薪得強制執行」、「休假召回成本補償」及「天災勞工退避權」,鼓勵企業為員工加薪。

游顥表示,為使上市櫃公司員工的薪酬合理化,達成證券交易法第一條所揭露「發展國民經濟」之意旨,擬提案《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規範上市櫃公司應揭露個別董監事之酬勞及員工薪資酬勞平均數、中位數,且董事薪酬與員工薪資差距應限於一定倍數,期望透過此次修法以回應社會對於「基本薪資調整」未如理想,及基層、新進員工薪資所得普遍偏低等不滿之現象。

黃建賓指出,為帶動各產業薪資競爭力,解決台灣長期低薪問題,並健全公司分配員工合理酬勞,擬修正「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五條之一」。現行法條僅明定企業有獲利而無累積虧損時,企業需於章程明定獲利之定額或者一定比例做為員工酬勞,但未明定比例。且歷年薪資中位數漲幅亦均低於基本工資,導致絕大多數勞工並未享受到企業獲利分得的薪酬。

吳宗憲也提到,如果物價無論如何都會上漲,那麼工資需要增加得更多以趕上物價,以維持台灣勞工的消費力。台灣的勞工需要知道,不是因爲工資上漲導致物價上漲,而是不管工資是否增加,企業無論如何都在調高物價,以現階段物價上漲的速度與壓力,只能維持勞工基本生活購買力,並無法直接改善社會辛苦勞工的生活品質。

牛煦庭表示,台灣勞動社會長期以來的問題在於勞工沒辦法分享到經濟成長的果實,政府推動經濟發展,即使經濟成長數字很漂亮,但往往勞工看在眼裡,涼在心裡,冷冰冰的數字沒辦法兌換成薪資成長,讓勞工沒辦法享受經濟成長的果實,這將讓勞工缺乏共同奮鬥的熱情,造成企業發展的惡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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